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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快,快,快,別讓他跑了”一群身穿墨綠色軍服,腳踩牛皮靴手拿ak突擊步槍的恐怖分子在密林中來回跑動。

不時的有枯木碎石被踩斷翻動,並不時的伴隨著噼裡啪啦的響聲,子彈向前掃射而去,打斷一些比較細小的樹枝和藤條,木屑橫飛。

難道今天要死在這了嗎,不過這樣也挺好的,反正我在這個世界也沒什麼好留戀的了,儘管如此,一名穿著迷彩服臉上還化著迷彩裝的男子正在密林中的狂奔,不時的有子彈的破空聲從身邊響起。

“馬的,這群人是吃了槍藥了嗎”原來這是一位華夏國的現役軍人,在任務中不幸被敵人發現,說起來也怪他自己,本來只是來打探情報的,沒想到誤打誤撞進了他們的倉庫,意外的發現一個保險箱,結果好奇心大起,卻不小心觸碰了機關,被發現了。

經過一場混戰才逃出生天,但是槍中的子彈也打完了,這群南方小國的軍閥已經追了他半個多小時了,就像一塊牛皮糖一樣,怎麼甩也甩不掉。

完了,男人暗叫一聲糟糕,沒路了,前面是一個懸崖,男人差點掉下去,好不容易穩住身形,這才沒有掉下去。

而這時追兵也趕到了,“這位兄弟,你已經沒路了,還是投降吧不要再做無用的抵抗了,只要你把東西交出來,我可以放你一條生路”為首的中年男人講著一口流利的華夏語,向著對方開始了招降。

如果不是在外國,還以為這幫人才是正規華夏軍隊呢?

“你騙三歲孩子呢?如果不是怕我把這東西給扔了,你早就把我打成篩子了吧”

一邊說著青年一邊從胸囗內側的囗袋裡拿出一件淡藍色的晶體。

青年在見到它的第一眼以為是塊藍寶石,但拿在手上絕對不是,很重,拇指大小的晶體,重量絕對有一斤,這比黃金的密度還高,絕對不平凡。

“看來是沒得談了”說完中年人的臉色陰沉下來,這件東西的來歷可不簡單,據說是華夏的一夥盜墓賊從秦陵挖出來的,透過走私準備送到北美國,結果被發現了,為了躲避風頭,隱姓埋名藏了起來,希望等到風聲下去後再出手,結果至此消失的無影無蹤。

不過這也是幾十年前發生的事了,在這期間發生了很多事,總之這件東西到了恐怖組織的手上,而中年男人之所以如此緊張。是其自身所有的特殊能力,拿在手上不僅可以緩解疲勞,還可以增加力量,本來這件事他不可能告訴別人的。

但誰能想到被自身邊的一名間諜發現了。並傳遞給了北美國,無奈北美國勢大,只能賣給北美國換取一些軍火。

而青年人的任務便是攔截或摧毀這批軍火,結果情報有誤,因降大雨,道路泥濘,因此延遲一天交易,結果就成了這樣。

“開槍”砰砰砰槍聲不斷在林中響起,驚起一些飛鳥四處亂竄,青年避無可避,轉身向懸崖奔去。

隨著嘭嘭嘭的子彈入肉聲,青年隨著晶體一塊掉下懸崖,在臨死前看見一群人在向自己飛奔而來。

青年想起了今生的過往,青年出生在一個不錯的家庭,不說家資億萬,至少也有千萬,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這一生應該過的很輕鬆。

然而造化弄人,在他十歲的時候母親離世了,不久,父親便帶回來一對母子,而青年好像變成了多餘的那個。

從此在這個家庭中就不受待見,甚至最後直接將他交給了外公外婆,在學校也常常因為家庭的原因而受到欺負。

在高中時外公外婆雙雙離世,從此成績一落千丈,差點高中沒畢業。

大學自然沒得上,於是直接就參了軍,希望以此來逃離麻痺自己。

經過三年的努力,成為了一名優秀偵查兵,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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