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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正處於春夏交換的時節,白天烈日當頭,工業大時代還未來臨,頭頂的臭氧層不夠厚,這紫外線格外強烈。
幸好隊伍一直藏在樹林裡,頭頂的樹冠遮天蔽日,倒也不怕曬爆皮。
50人的隊伍,一半負責警戒,另一半保持訓練,第二天再換班,在樹林裡呆了幾天,倒也不覺得無聊。
類似這樣的時候他們經歷過很多次了,大家早已習慣。
來到老金溝附近已經有四天了,孔老二成功打入金場,成為一名金夫的同時,每隔一天晚上,透過老譚向外傳遞情報。
透過孔老二這幾天傳來的情報,朱傳仁發現金場比一年前的規模擴大了不少,這不僅僅體現在金夫數量上,還有清兵的規模。
孔老二初步觀察,清兵人數在60多人,但不是人人都配槍,持槍的清兵只佔三分之一。
除了清兵外,各個掌櫃手下還有十來個兄弟,也就是說,不算土匪的話,整個金場的武裝力量超過了100人。
媽了個巴子的,不好辦啊!
這也是為什麼朱傳仁一早上便皺眉頭的原因。
“三兒,吃點東西吧,吃完再想!”
朱傳武掀開帳篷門簾,手裡端著托盤,有酒有肉!
朱傳仁微微頷首:
“放那吧,我等會兒再吃。”
“吃點吧,涼了就不好吃了。”
朱傳仁嘆了口氣,接過托盤,用煎餅卷兔肉,就著大醬吃起來。
他屬實沒什麼胃口,吃的也是沒滋沒味兒,勉強填飽肚子就是。
人吶,總是嚮往新奇的東西,探索未知幾乎是本能。
吃不起肉的時候頓頓想肉,可現在頓頓吃肉,又覺得太膩人,偶爾想吃點青菜。
雖然山裡的野菜不少,但也不敢亂吃,任務在即,要是吃壞了東西,拉的腿肚子轉筋,那還打個屁仗,投降算了。
“三兒,別愁了,咱們又不是沒打過少對多的仗。”朱傳武勸慰道。
“那能一樣嗎,咱們之前打得都是土匪,沒經過專業訓練,槍都端不穩的傢伙,現在咱們要面對的是受過專業訓練計程車兵,他們有戰術素養,槍法也有準頭,不一樣,絕對不一樣!”
朱傳仁還是很謹慎的,倘若冒進,他們絕對會死的很慘。
朱傳武撓頭:
“俺不懂,俺聽你指揮就是。”
“嗯,派去打探土匪訊息的兄弟回來了嗎?”
“還沒呢,估計快了,4天了,也該有信兒了。”
正說著呢,帳篷外有人喊道:
“報告,三少爺,狗剩回來了。”
朱傳仁眼中閃過精光:
“讓他進來。”
話音落,一個半大小子掀開門簾衝進來:
“三少爺,二少爺!”
這小子長得黢黑,扔煤堆裡看不出來的那種,不到一米七的身高,稚嫩的臉龐,看著也就十六七歲。
但實際上他比朱傳仁還大兩歲,跟傳武同齡,只是因為家裡窮,沒吃過什麼好東西,身體缺乏營養,所以長得比別人小,身體也很瘦弱。
可是誰也別小看他,打起仗來,就屬這小子衝的兇,每次要不是朱傳仁攔著,他總能衝在第一個,不要命的那種。
“狗剩,說說什麼情況?”朱傳仁迫不及待的問。
“是,三少爺,我偽裝成附近村民上山採藥,一共看到過三撥土匪,應該互相都認識,但分屬不同山頭兒。”
朱傳仁點點頭,跟他預料的差不多:
“知道一共有多少人嗎?”
“不知道,我沒敢靠近,從遠處瞧,都不少於60人。”
朱傳仁心中大罵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