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我們才是這個小區的主人!物業公司是伺候我們的奴才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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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豪庭,一個神奇的地方,小區邊緣的樓宇,全部都是上住宅下商鋪地下是車庫,而且小區內,有超市,有飯店,甚至還有幼兒園……可以說,吃喝拉撒,餐飲理髮,美容醫療,一應俱全,小區業在足不出小區的情況下,很多需求都能滿足,這幾日,自物業公司在小區內張貼了加強管理小區內車輛,並要收車輛管理費後,物業的工作人員明顯的多了起來,尤其是保安,每天一大堆的保安堵在小區的兩個車輛出入口,南門和北門,對進出小區的每輛車都進行登記,說是幾天後發放藍芽卡……其實,加強車輛管理,並非是壞事,而且,因格林豪庭地理位置特殊,南門北門的門前各有一條東西向的主幹道,而從小區穿行,可以更快速更省時方便的連線這兩條主幹道,所以,大量的非本小區車輛穿小區而過,在方便了社會車輛穿行的同時,卻在高峰期極大的影響了本小區業主的出行……除此之外,還有小區內開設的一家幼兒園,位置距小區北門不足100m,當每到接送孩子的時候,家長們的車,將北門及其附近的空地堵的死死的,水洩不通……小區內的飯店有幾家確實物美價廉,引得周邊工作生活的人紛紛進來就餐,甚至有些人專程驅車而來,所以每到飯點的時候,飯店周邊道路及能夠停車的空地,都停滿了車,導致在這飯店所處的樓宇及其周邊樓宇居住的業主回家時無停車位可停車……以上種種問題,有小區設計規劃的原因,也有人們素質的問題,更是有物業公司管理不到位的因素,但是如何去解決問題?劉昆平簡單又明確的方案就是——收費……
為了實現收費目的,小區兩個門裝了可以藍芽控制的起落杆,並按照登記的車輛資訊發放了藍芽卡,當然辦這張藍芽卡並非是免費的,而藍芽卡內的許可權也是有區別的:買了車庫車位,或租了車庫車位的,是一種許可權一個價位,沒有買或者租車庫車位的,就是另一種許可權和另一個價位……同時,物業公司在小區內一些容易因停車造成堵塞的地方和地段設定了非停車的區域標誌,並設定隔離樁,在小區道路,樓前空地,全部都設定非臨時性的隔離樁或隔離帶,而且還在能停車的地段開始劃停車位……
在這個期間,發生了幾件表面上互不相關聯的,甚至有的與這個小區和這個物業毫無關聯的事,但是,就是因為這幾件事,使得本來即將達成目的的劉昆平,錯失了在這個小區實行“人車分流”管理的良機,同時,這個樂萬家在格林豪庭小區服務期間,對車庫以外的公共部位停車費收費目的,再也沒能實現……
第一件事,發生在格林豪庭小區,深夜回家的一名業主,他的藍芽卡只能進入小區的大門,卻進入不了地下停車庫——因為他並沒有購買或者租賃車庫或車位,因為時間較晚,小區內能停車的地方已經停滿了車……於是他將車開至車庫起落杆兒前,拼命的摁喇叭,要求地庫保安給其抬杆放行,而被驚動的地庫保安,並沒有放行該車輛,因為這輛車沒有進入地庫的許可權,於是這個車主便下了車,扇了地庫保安兩個大嘴巴子……物業公司報警後,同時又查出這個車主是喝了點酒的,在這個車主酒醒了後,各種的託關係承認錯誤,要私下調解此事……最後,因為這兩記耳光付出了7000元的代價……但是底層人民也有底層人民的報復辦法,這個業主經常以衛生不達標,晚上樓下飯店噪聲影響休息等理由,多次投訴樂萬家物業,而他那輛沒有進入車庫的車,每次停在小區內總要隔三差五的受點兒傷——不是被劃兩道,就是被丟垃圾……而他報了案後,警察每次去物業調監控時,總會被告知:他停的地方正好是監控死角;或是該處並沒有配置攝像頭;或者說剛好那一會兒監控線路停電了……
第二件事,卻是發生在距格林豪庭不足1km的另外一個高檔小區,傳聞那個小區的物業被小區業主打跑了……隨後這個打跑了物業的小區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