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新生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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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睜眼,她就來到了1968年。
她來的時候,原主還發著燒,嘴唇乾燥起皮,腦袋上頂著一塊已經被自身溫度烤的熱乎乎的溼毛巾,床邊的桌子上放著一碗水。
謝贇眼睛都燒模糊了,趕緊放開精神力感受了一下,見四下無人,立刻從空間裡弄出一杯泉水喝了。
她空間裡這眼泉,大概是傳說中品級不高的靈泉,能強身健體。
喝完水又躺了一會,謝贇才感覺自己真正活了過來,燒也慢慢退了下去。
她沒有立刻起身,躺在床上接收了原主的記憶。
原主謝贇,今年18歲。家裡只有三口人,生活在東省任城曲水縣桃園公社柳樹屯大隊,7年前,父親謝檀沒有熬過大饑荒,去世了,就剩下謝贇和母親張瑞鳳、弟弟謝燊相依為命。
張瑞鳳性格堅韌,一拖二把兩個孩子帶大,哪怕再苦再難,也讓謝贇堅持上學,直到1966年,16歲的她上高一,趕上學校罷課,才不得不放棄學業回家務農。
原主綽號“拼命三娘”,是個能和一等男勞力一樣拿滿工分的狠人,誰見了都要誇一聲能幹!
張瑞鳳也很厲害,二等勞力,能拿8個工分。考慮到她已經生了兩個孩子,經歷了喪夫之痛,小的時候還經歷了裹腳——放腳的過程,養成了一雙略微畸形的腳,還要操持家務,操心孩子的事,綜合來看,其實她比原主還要厲害。
謝燊現在上小學四年級,每天早晚幫生產隊打豬草,能掙三個工分,現在放假,白天沒事去菜園子裡拔草,還能再多掙兩個工分。
他們家,張瑞鳳既是嚴母,也是嚴父,對自己的道德要求極高,像剛才謝燊偷偷拿東西回來吃這種事,堅決不能讓張瑞鳳知道,知道了就是一頓好打。
原主剛開始學會薅生產隊羊毛的時候,帶回一把麥子向她獻寶,被她抓住敲了幾棍子,並且警告她,再有這種手腳不乾淨的事,她就要大公無私去舉報,讓大隊給她戴高帽子去遊街。
原主嚇壞了,從此以後偷吃都避著她。雖說遊街這種事大家都司空見慣了,一開始還很緊張激烈,後來有點跟鬧著玩似的,但是丟人啊,真丟人。
所以,當謝燊掌握了這項技能的時候,原主作為長姐,就警告他,千萬不要告訴老媽知道,謝燊不信邪,摘了一把豆角獻給媽媽,照樣捱了幾棍子。
謝燊給自己辯解,“我看見二爺爺往家裡拿玉米了,憑什麼他能拿,我不能拿?”
張瑞鳳一邊打他一邊說:“別人犯罪你就犯?別人殺人你也殺啊?他偷偷摸摸的,就證明他自己也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
原主和弟弟當然也都知道這樣做不對,但是沒辦法,餓啊!就沒有個飽的時候!
按理來說,生產隊給大家發的糧食都是一樣多的,每年麥收、秋收過後,刨除交公糧,留下集體的,剩下的就按人頭平分,不管你幹多幹少,分到的糧食是一樣的。
但是這些糧食不是白給你的,到了年底的時候,統計一下工分,用工分抵扣。有的人家工分多,除了抵扣糧食的,還能分到一些錢,有的人家工分少,連抵扣糧食都不夠,還倒欠大隊。
遇到後面這種情況,就在大隊掛賬。以後慢慢還。並不會因為工分少就少分糧。
謝家就欠著大隊的錢呢。當年給謝檀治病找大隊借了錢,拉了饑荒,後來有好幾年,家裡只有張瑞鳳一個人掙工分,原主打豬草賺一點,每年的工分還不夠抵扣糧食的,欠的賬越來越多。這兩年稍微好點,沒再添新賬,也開始還舊賬了。
之前幾年,家裡分不到錢,原主和謝燊要上學,拿不出學費,張瑞鳳就偷偷賣一些分到手的糧食,就在本村交易,村裡誰家糧不夠吃,家裡又有點餘錢的,可以私下裡交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