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閻埠貴:我可以作證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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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興國知道,這類敲詐勒索、強拿強要小財物的治安案件,其處理結果可輕可重。
如果當事人選擇私下和解,那事情就會不了了之。否則,事態擴大,違反治安管理者是會被拘留的。
前幾個月,隔壁街道就有個案子,就是丟了兩顆白菜,最後事情鬧大了,偷菜者剛滿18歲,不僅被失主打了一頓,還被拘留了10天。
姜興國的這番話讓賈東旭臉色一變,忐忑不安起來,他如果被拘留,不知道廠裡的工作還能不能保的住?
他緊張地搓著手,目光在易中海、陳安與姜興國之間遊移不定。
而陳安則鬆了一口氣,接著語氣堅定地說道:
“既然如此,警察同志,我現在就報案,賈東旭敲詐勒索我,威脅我說,若不給他魚,就誣陷我偷魚,舉報我;
此外,他兒子棒梗,更是公然搶奪我家的魚,這一幕院子裡很多人都親眼看到了。
警察同志,您可以調查一下,我相信,他們不會也不敢在警察面前作偽證。
畢竟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辦案的,也是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姜興國聞言,面色嚴峻,他環視四周,只見眾人初時多低頭不語,但隨著陳安話語的深入,他們的表情逐漸變得複雜起來。
這時,楊軍首先挺身而出,大聲說道:“我可以作證!我親眼看見棒梗從陳安哥的盆裡抓起一條魚就跑,那動作熟練的很。”
賈東旭急忙反駁,指著楊軍大喝:“楊軍,你胡說什麼?你別在這裡血口噴人!我家棒梗只是去拿條魚作為賠償,根本不是搶!”
楊軍冷笑一聲,反駁道:“凡事皆有因果,若非棒梗搶魚在先,陳凡又怎麼會動手製止?這個道理你不會不懂吧?”
“夠了,都不要再說了。我會逐一詢問,瞭解清楚事情的經過再做決定。”
正當賈東旭欲再爭辯時,姜興國大喝一聲,打斷了兩人的紛爭。
隨後,姜興國立馬開始現場辦案,他逐一詢問在場的每個人,並仔細記錄每人的陳述。
楊軍等人帶頭完成作證,但還有些人顧慮重重而不願作證。
陳安眼睛一轉,開始大聲強調作偽證的後果:
“故意隱瞞事實、作出虛假證言、?謊報案情,這些都是違法行為,都是對組織和政府的不忠誠行為,是對抗組織和政府的行為……”
這些人聞此,臉色又是一變,最終都乖乖選擇了實話實說,並在證言上籤了字,按了手印。
只有賈東旭、秦淮茹、何雨柱等人臉色愈加難看。
正在這時,閻埠貴騎著他那輛破舊的腳踏車緩緩歸來,他本來應該是和陳安他們一起回來的。
不過他看著下午釣到的兩條大魚,又不捨得吃了,於是繞道偷偷摸摸的去了一趟鴿子市。
這是他的常規操作,他基本都會把釣到的好魚,拿到鴿子市上交換家裡緊缺的物資,只留些小魚小蝦才會自家享用。
像今天這種兩三斤的草魚和鯉魚,在鴿子市都是搶手貨,他當然捨不得自家吃,就去換了些實用的東西回來。
鴿子市,那可是這個時代的特殊產物。在這個計劃經濟時代,商品的統購統銷是主流。
這年代的商品交易市場有兩種,一種就是公家的國營商業和供銷合作社,另一種則是自由市場,農村和城市都有,初期大概能佔25%的市場份額。
但是呢,自由市場的地位並不穩定,經常在開放和關閉之間反反覆覆。
比如56年9月到58年10月之間是允許開放的,之後因為“一大二公”,自由市場就被關閉了。
60年11月,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