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章 爆料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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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珍麗是香島報業旗下《香江晨報》的一名記者。
和公司很多同事比起來,她的資歷不算深,入職不到五年。但她入行不到一年,就因為報道“公職人員貪腐案”一戰成名,之後又接連爆出幾樁大案子,業內知道她名字的人可不少。
名氣雖大,但她在公司裡的地位並不高,甚至可以說有點尷尬,因為她太能得罪人了。
雖然作為新聞從業者,要以“熱情謳歌光明與正義,無情揭露邪惡和黑暗[1]”為己任,但對報業老闆來說,報道新聞也是一樁生意。
他們要吃飯要賺錢,就註定有些人不能得罪,有些報道也不能發。要是任由你許珍麗橫衝直撞得罪人,他們報業還怎麼做下去?
但許珍麗這個名字還是很響亮的,真開掉她,公司領導又捨不得。
雖然他們因為要討好一些人,所以很多報道不能發,但也真不能一點風骨都不要,把敢於揭露事實真相的記者開掉。
說得再直接點,資本家嘛,總是貪心不足,既要又要。
他們既捨不得許珍麗的名氣,又不想放任她得罪人,於是領導層思來想去,琢磨出了個好主意,把人調到了娛樂版塊。
做娛樂新聞好啊,主角基本都是明星,有錢無權,不怕得罪。如果真能跑到大新聞,不管是賣給明星本人還是爆出去,報業都能掙一筆。
於是不管許珍麗怎麼拒絕,調職通知還是發了下來,而她不想辭職,就只能收拾東西走人。
許珍麗大學畢業就進了香島報業,對公司有感情,而且跳槽去處也沒想好,無奈之下,她只好先去娛樂版塊安頓下來。
理論上來說,已經調到娛樂版塊的許珍麗不應該關注近期的幾起案子,她的當務之急是跟蹤娛樂明星,爭取拍到重磅新聞在娛樂版塊站穩腳跟。
但許珍麗身在曹營心在漢,她還是想找機會調回原來的板塊,所以明知道不應該,可她依然把大量時間都花在了兇殺案上。
只是她已經調職,不好再像以前的同事那樣,直接守在警署或者受害者家人樓下,所以她一直沒能挖到兇殺案相關的一手訊息。
又因為她一心撲在兇殺案上,本職工作都給耽誤了,所以領導對她很不滿。
許珍麗看在眼裡,心裡辭職的想法也再次冒頭,只是還沒做出決定,她就收到了一封佟先生寄來的信。
許珍麗當然不認識什麼佟先生,但她做記者的,時不時能收到讀者來信,信件主題或是鼓勵她不要放棄,或是向她表達感激,也有投稿希望她去查一些事的。
因此雖然是陌生人的來信,但許珍麗收到信後沒有多想,直接拆開看了內容。
這一看她就驚呆了,那封信竟然和兇殺案有關!
許珍麗當即奮筆疾書,洋洋灑灑寫下一份長達三千字的報道,將稿子和證據一起提交上級稽核時,她以為自己能借此回到原來的崗位。
可距離那份報道登上頭版發行已經過去
己,也讓黃志豪寫了稿子,但沒有立刻發,想等其他幾家報業報道再說。
結果那幾家報業不是被鍾家打過招呼,就是情況未明暫時不想得罪鍾家,不約而同地把稿子給壓了下來。
眼下鍾俊和助理被捕,鍾家乃至鍾氏集團都亂著,是最好爆料的時候,憑她手裡捏著的鐘家的料,聲勢搞起來說不定能讓鍾家就此破產。
反之錯過這機會,等鍾家人反應過來拋棄鍾俊,跟他切割後再爆出這些料,效果肯定沒那麼好,說不定鍾家能保下大半家業。
鍾家就像一條毒蛇,要麼不動他們相安無事,要麼就得做到一擊必殺,否則很容易被報復。
所以斟酌過後,溫月覺得這個頭她不出不行。
她已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