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死對頭沈堂原來下鄉了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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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涼寒嗖嗖的往大家身上鑽,扛不住呀,胡小芳想起胡大媽做的棉服,趕緊套在秋衣上,瞬間暖和了許多。
素梅一臉羨慕的看著。
“要是我媽在我下鄉前也給我做一身就好了。”素梅說。
胡小芳不敢吱聲,怕調動她可憐兮兮敏感的神經。
這一身衣服雖然不時髦,但是勝在暖和,雖然比不得現代的羽絨服,但已經是這個年代最好的衣服。
這溼漉漉的天,想必應該不會要他們再挖翔了吧。
他們如約到了農田,這次宋副隊長,換了一副臉,說道:“同志們,好訊息,肥料夠了。今天天不好,隊裡決定給知青們放一天假。”
“知青們可以自行去公社採買東西。我著急回去奶娃娃,你們自便啊。”
素梅趕緊拉著小芳,一起回到了蘇嬸的家。
唐三哥總覺得這樣和女同志“同居”在一起,實在不好,總有眼神不好,看光的時候。正想著,素梅想去郵局給父母寄信,但一個人,有些害怕,於是央著小芳陪著一起。
胡小芳到了新地方的激動感未下頭,也忘記了寄信這事,被素梅一提醒,感覺確實有點對不住原主。
“素梅,你那有筆和信紙嘛,借我用下吧。你能等等我嘛,就一會,我寫好和你一起寄。”小芳說。
“有,給你。不急的,你寫好,我們就出發。”素梅回。
唐三哥思忖著,如果原主在,該怎麼寫,但是原主的性格早就在被救出後變了個樣,要不就按現在的個性寫吧,還貼合些。
“爸媽,自離家後,我每日每夜都在想你們。現在哥有娃了沒,姐有沒有物件了呀,小弟情況又如何,我都想知道。我現在臨時住在蘇嬸家,蘇嬸待我們挺好,請你們放心。
胡小芳”
唐三哥寫完了,心裡突然舒服了,或許原主就想這樣,只是藉著自己的手寫下來。
“素梅,我寫好了,咱們走。”
“對,是要快點呢,聽說要找人送我們出去,才能到鎮上的郵局,不知道來不來的及回來吃晚飯呢。”素梅說。
“要不,咱倆就和蘇嬸說給咱們晚飯留在灶上,成不?”小芳回。
“不用你們說,我也會給你們留。你們快去快回。兩個姑娘要注意安全。”蘇嬸聽到了,接了句嘴。
“那謝謝蘇嬸了,我們走了。”小芳拉著素梅走了。
兩個外鄉人一路打聽,翻山越嶺,沿路有個好心的老鄉讓他倆上了牛車,送了一程,又走了一段,終於看到了鎮上。
鎮上確實比村裡繁華,有國營飯店,供銷社,還有各類小攤,琳琅滿目。有時會有小車開過,還有公交車,幸好昨天下過雨,所以沒有塵土,只是有些淺水塘。
鎮上的人穿著筆挺,時髦,打眼瞧不上這兩個鄉下來的姑娘,所以一路問詢郵局在哪,都有點沒聲好氣,這土話是聽不懂的,全靠手勢,一路找過去。畢竟那個年代,普通話還沒有正式普及。
沒想到,剛進郵局,怨家路窄,就被當年那個調戲的男人攔住了路。
“沒想到呀,妹子想我了,居然找到了這。”沈堂滿嘴跑火車的說。
“你誰,我不認識你,趕緊給我們讓開。”胡小芳回道。
“人家小姑娘說了,不認識你,辦完事就趕緊走,不要攔著我們後面的路。”路人甲說。
“喲,喲,我們倆的事關你屁事,給我少插嘴,這邊上居然帶著一位絕代佳人呢,是你好姐妹嘛,給掩介紹下,認識別。”沈堂說。
“不要給臉不要臉,給我滾。”小芳努力剋制的情緒一下釋放,推開了沈堂,進了郵局。
沈堂不甘心的跟在後面,還要插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