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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世界上最出名的機槍之一,發射7.62mm的nato彈,但實際上M60的射速並不高,甚至機槍裡算是很低的,而且槍管升溫過快。
一般機槍打400發子彈需要降溫是比較普遍的,但M60連續幹200-300發子彈彈就必須停止射擊,否則就很容易炸槍管。
這把槍的優點是精度高,說實話,沈飛認為精度高對一把機槍而言應該不算是非常重要的優勢。
除了馬克沁時代,現代戰爭的機槍已經不能像以前那樣造成巨大殺傷了,大家都知道機槍猛的一批,不會往槍口上撞。
現代機槍主要作用還是火力壓制,當然,火力壓制的戰略意義還是相當重大的。
不過沈飛倒是聽說過一些相當優秀的機槍手能把一把機槍玩出花來。
近戰突擊比步槍更快,中遠距離壓制力無與倫比。
瑞克曾說過他知道一個俄國人,在單兵作戰裡用機槍把一個狙擊手給幹掉了……
這事聽著就挺玄幻的。
但顯而易見。
在沈飛等人屁股後面追逐的皮卡車上打機槍的並不是俄國人,M60精準度高的優勢他是一點也沒有發揮出來,加上射速偏慢,車子左搖右晃的厲害,對方失準的厲害,換做一個專業的機槍手,沈飛等人的兩輛破車可能早就被打翻了。
儘管如此,對方的火力也值得重視。
有些時候就是這樣,可怕的不是敵人打的多準,而是你接子彈接的好……
情況越危急,沈飛就越興奮,因為他終於可以正經用一回步槍了。
沈飛掏出HK416,架在後座上,玻璃早就被打爛了,他屏息凝神,在全息瞄準鏡裡找到開車的司機,沈飛都有點驚訝,他在這種環境下能保持這麼冷靜的狀態,或許是對步槍的使用進化垂涎已久的原因。
畢竟論上限,手槍終究只是手槍。
別的不說,單單一個距離問題,超過80米,手槍就很難發揮作用了,而步槍打得準甚至可以打掉幾百米開外的敵人,根本不是一個概念了。
看著鏡裡中心紅色的瞄準點對準正在全神貫注開車的敵人,沈飛忽然就覺得比紅點要準多了。
他有把握能夠打死敵人!
一切準備就緒,沈飛扣動了扳機!
然而,就在這時!
車子突然向左狠狠地變了個道,鏡頭頓時偏移,子彈全打上了天,沈飛的眼眶也狠狠地磕了一下瞄準鏡,他氣壞了,扭頭衝著開車的瑞克吼道。
“法克魷!瑞克!你他媽會不會開車?!”
媽的,他瞄了這麼久!這麼久!全讓瑞克給毀了!
瑞克同樣激動地回吼道。
“法克魷兔!老子不要避開前面的車和敵人的射擊嗎?你想讓老子追尾嗎?”
沈飛當然知道瑞克作為司機的任務,雖然他不是職業司機,但開車技術確實還不錯,起碼比沈飛好點……
緊張激烈的戰鬥讓他也煩躁起來,總之到處都是火藥味,也不瞄準了,直接擺爛了!槍口對著敵人的車就是扣住扳機不鬆手,一邊大罵道。
“老子打死你們這幫逼養的!!草你們的嗎!!”
沈飛跟那幫黑幫也沒什麼區別了……
相比之下,在另外一輛車上的萊昂納多就相當專業。
作為專業的火力阻擊手,萊昂納多開槍的方法相當精明,無論是壓制敵人的火力,還是破壞敵人的視線,擊斃敵人的數量,打爛車子的輪胎,活他幾乎一個人全乾了。
在車子左右搖擺的同時,幾乎沒有一顆子彈是浪費的,換彈匣的速度也相當迅速,同時面無表情,相當冷靜,甚至沈飛都看到他腹部中了一槍,愣是一聲沒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