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祥雲所鍾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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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
前邊講到凌家族人出發的第九天,我們一行人離開婺源縣城,行行復行行,中午來到了高砂塢,我們在清泉旁邊的小水塘邊起灶煮食。
利用這個時間,凌軒、陳婉、蕭遙劍和我,爬上最近的小山丘,看見山丘下方沃野廣闊;這千畝的曠野,正等待著有緣人的到來。
這時,一個凌家子弟跑到小山丘下邊,打手勢說可以吃飯了,我們幾個人就從山丘上走下來。
走下來後,看見幾大鐵鍋已經煮好了米飯,青菜也煮好了,分成十一盤。
然後,發現家人們仿照李坑炙肉的做法,將用竹籤串好的五花肉片,放在剛才煮飯後燃過的炭上烤,邊烤邊兩面翻動,利用炭的熱力,慢慢將五花肉炙至出油滴入火灰中,然後上碟。
原來三叔昨晚已讓飯店的老闆,今早採購了新鮮的上好五花肉,用桂皮、茴香、胡椒粉、糖、醬油調味,用竹串末端串好肉片後,稍放了一些料酒作保鮮,然後放入鐵鍋中存放,出發時放在牛車上,一路上顛簸,肉與調味料之間,猶如加入了揉搓按摩,肉就更加入味了。
加上現時已入秋,天氣微涼,肉又刻意地加放了料酒,肉不但沒壞,味道比起那天在李坑飯店裡吃的正版李坑炙肉,不遑多讓!
我們一行人一路上顛簸辛苦,雖然只是一飯一菜和一肉,但是身處風景美麗的野外,條件有限,有這些飽肚的東西已經很滿足的了!
再加上自制的炙肉,就更加高興了!
一邊吃飯,家人們一邊煮水。
把山塘水煮沸後,把鍋整個放入小水塘中浸一下,可以讓鍋中的開水快點涼下來;吃完飯時,水也涼下來了,就用水勺,灌入各人隨身攜帶的羊皮袋、葫蘆或竹筒中,以備路上口渴時能喝得上。
話說,古人遠行攜帶的水壺,材質一般是皮囊、葫蘆、竹筒、水牛角,陶瓷易碎,鐵銅較重,不方便帶出門;而金、銀材質則會引賊,更加不是平常百姓的隨身物件。
為什麼說遠行攜帶呢?
主要是怕路上走到沒水的地方,解決不了口渴的問題。
如果半路遇到民居,進去求一碗水喝,還是可以的;或看見山溪或泉水,掬一口就可以解渴。
言歸正傳。
我們吃完午飯後,就迅速收拾行裝繼續出發了。
我們向著西南方向行走,一路上都是山路林道,我們必須加快速度,在天黑前去到中雲鄉。
高砂塢到中雲村,有18里路遠,我們在太陽近西時,終於到達了。
要知道,在荒郊野外,存在太多的未知因素,絕對不止可能會遇上狐狸精這麼香豔迷幻,還有更多的趁著黑夜活躍的人和動物。
我們雖然人多勢眾,但是人生地不熟就絕對是我們的軟肋。
明代的中雲村,是一個地處低山丘陵的小鄉村。
進村後,可以看見周圍全是山地,有一條河流在村前經過。
淳樸的村民看見我們,很熱情地上前問我們情況,當知道我們是迀居入滇路過此地,即為我們帶路,引見村長。
村長知道後,很熱心地親自帶路,把我們一行人安排在村的議事堂留宿。
議事堂很大,足夠我們百來人歇宿一晚。
議事堂還有廚房和水井,可供我們在此煮食洗濯。
村長再三叮囑我們,有什麼需要儘管出聲,還告訴我們柴房的柴火隨便用,不要客氣!
村長離開前,專門叫了一個村民留下來,以方便協助我們。
叔輩們頻頻對村長作揖多謝。
村長回禮說:千萬不要客氣!且不說都是徽州人,就算你們只是普通遊子,我們也會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