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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時再度開始,「尊敬的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以及庭上,」沈麗的雙手扶上發言臺,三秒裡一言不發,再開口時帶著看似真誠的諷刺。
「聽對方律師的陳詞,只要我的當事人尋求公正,聯邦的所有軍事機密都會被洩露,帝國會打過來,我們不出一週就要全部玩完了。」
笑聲四起,法官席上也有大法官露出笑容。
輕鬆過後,沈麗神情鄭重,「最高法庭是個什麼地方?在這裡,發生過洛琳訴聯邦,崔萊德訴華爾洲,珍娜訴賓虛洲……這些案件有一個相同點,在它們的時代有無數金律師那樣的人叫喊著:如果這些人勝訴會天下大亂的!」
「但是最高法庭站在洛琳、崔萊德、珍娜那邊,為這些人修改了法規,改進了程式,聯邦做出了改變,沒有天下大亂。當我們在今天回顧這些案例,我們說,它們推動了司法進步,它們是聯邦司法史上的高光時刻,讓所有執法者驕傲——」
她的發言被打斷。
「沈律師,」大法官們有隨時提問的權力,提問和回答照樣計時算進三十分鐘裡,唯一的一位女性大法官在鏡片後鎮定地看著她,「你提到洛琳訴聯邦。」
「是的,艾嘉德大法官。」她回答,已經感覺到不妙。
大法官可以不斷提出問題讓一個律師的三十分鐘時間都被問題淹沒,做不了任何陳述。只是這樣做明顯是針對這個律師,太難看了。如果非要針對她,他們會讓艾嘉德大法官來,她是唯一的女人,讓女人對付女人。
果然,艾嘉德大法官說,「在洛琳訴聯邦前有羅伊訴嘉薩洲、凱莉訴阿罕洲,為什麼你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
一件案子到達最高法庭,不一定就能贏;許多案子輸了,十年後二十年後,另一個類似的案子再歷經千辛萬苦上訴到最高法院,也許還會輸;直到第三次,三十年四十年後再一個類似的案子抵達最高法庭,時代進步,民眾改變,終於勝訴。
洛琳訴聯邦案就是這樣的案例,艾嘉德大法官在問她:你怎麼能確定現在到了應該改變軍事法庭程式的時候?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沈麗望著她說,「您在問我為什麼是今天而不是明天,為什麼我們需要今天做出改變,而不是把這個艱難的選擇留給後人。我只能告訴您我告訴我的孩子的話,永遠指望明天做成一件事,這件事就永遠做不成。現在不竭盡全力,把希望寄託於一個更美好的未來,那個美好的未來就永遠不會來。」
「嘟」的一聲,那是她全部發言時間的最後一分鐘提示。沈麗終於笑了,「尊敬的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以及庭上。我不相信金律師的話,這件案子對我而言不涉及國家安全和軍方司法自治,讓他們躲在那些宏大的詞後面吧,在我眼裡本案僅僅關於一個女性軍人,能不能得到她的公正。」
「金律師說錢上尉選擇參軍就放棄了對應的權利。二十三年前我來到聯邦,我只請求得到自由和平等,但聯邦還給了我追求理想的權力,於是今天我有幸作為一名律師站在這裡。錢上尉沒有選擇普通公民的權利,她選擇參軍保衛聯邦,為什麼聯邦不能把公正一起給她?」
她的時間完全結束。艾嘉德大法官卻繼續問,「你認為聯邦沒有給她公正?」
說真話還是說假話?說真話又該有多真?
沈麗最終做出決定,她說,「恕我直言,大法官。聯邦沒有給所有女性公正的對待,甚至最高法庭都沒有給女性公正的對待,否則女性佔聯邦總人數一半,為什麼我們只有一位女性大法官?」
第六十五章
這一次開庭結束,判決結果,也就是九位大法官的投票結果可能需要三小時,也可能需要三天,甚至三個月。
沈麗的發言不是最高法庭聽到過的最好的發言,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