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道德經》版本這麼多,我們該信哪一個?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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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版本這麼多,我們該信哪一個? 我們常言:“《道德經》,五千言”。也許有人會問:“《道德經》是真的剛好五千字嗎?”關於這個問題,有些人給出了更準確的回答,如4999字、5284字等。但實際上,不同版本的《道德經》在字數有一些差異。 李零先生在《我們的經典》中,引用其學生蘇曉威的資料:馬王堆帛書,甲本為5344字,乙本為5342字(外加重文124字);今本,河上公《道德經章句》為5201字(外加重文94字),王弼《老子道德經注》為5162字(外加重文106字),傅奕《道德經古本》為5450字(外加重文106字)。 這些數字之差,又是由哪些原因造成的,本文簡單從部分版本中找尋一些線索,並解開大家心中的疑問。 所謂帛書,是指古代寫在絹帛上的文書,馬王堆出土的《道德經》甲、乙本,是以手抄時間為主要依據進行區分的,而主要的推論依據是文中對帝王名號的避諱。 避名諱,是古代的一種禮法,是我國漢字的一種文化現象:人們在日常對話或書寫過程中,遇到一些需要避諱的人物名字時,應該用同音或音近的字來代替,或用其他方式來表述書寫,避帝王名諱為“公諱”,避父母名諱為“家諱”,避聖人名諱為“聖諱”。 舉一些例子:為避秦始皇嬴政(正)的名諱,正月被改成端月,避光武劉秀諱,秀才改茂才。 出土的甲本中,並沒有避開“邦”的字諱,說明此書應在高祖前,處秦漢之際,而乙本中,避“邦”字諱,但仍使用“盈”和“恆”兩字,可見其抄寫的時間應在文、景二帝之前。 絲帛已有破損,文字多有殘缺,甲本不分章節,以“德經”在前,“道經”在後。 帛書甲本卷後,還有四篇佚書,分別為:五行、九主、明君、德聖。乙本與甲本的章次完全一致。不過甲本用篆書抄寫,而乙本則用隸書抄寫。 我們現在看到的《道德經》通行本,是以王弼所注,以上文中所引用的資料,王弼版的字數為5162字。 我們將通行本和帛書本進行簡單的對比: 通行本的《道德經》,開篇第一句話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在帛書《道德經》甲本、乙本中均為“道,可道也,非恆道也;名,可名也,非恆名也”。 通行本中,將“恆”改為“常”,是為避開漢文帝的名諱,李零先生指出“常與恆不完全一樣,常是經常,恆是不變。《道德經》的說法是‘獨立而不改’。恆很重要,在道論類的作品中,是表示終極性的概念。楚簡《恆先》的‘恆先’就是指道。今本《繫辭》的‘太極’,馬王堆帛書的‘太恆’都是指道。” 道家將《道德經》奉為最高經典。饒宗頤先生曾在《老子想爾注校箋》指出:“東漢以來的文字分刪助字本、不刪助字本。前者是道家傳本,往往刪略助字以湊五千言之數,如葛洪所定河上公《道德經章句》本,只有4999字,就是這種本子。” “敦煌本成玄英《老子開題》謂‘系師葛本不足五千言’,原因是,第11章‘卅輻共一轂’,‘卅’是‘三十’的合文,少了一個字。” 可見,道家的《老子五千文》是有一定淵源可尋的。 通行本是經過王弼在前人基礎上做的修注,一來要考慮當時的語言特色,如上文所說到的避名諱;二來也受到當時社會主流思想和自身理解的影響。 如今學術界對各個版本有一定的爭論,孰好孰壞難下定論,讀者朋友如果想多方面進行了解,可以參考各個版本。 那麼,修道之人又如何面對不同版本的差異?筆者認為閱讀《道德經》應該在自身的理解之上,廣泛吸納各家註釋。 同時,也要在自身實際修行之中,將傳統智慧中的精華逐漸融入自己的思想體系並指導自己日常的修行,對於不同字數的各類版本,也不必太過苛求。喜歡我親身經歷和聽到的靈異事()我親身經歷和聽到的靈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