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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在思考什麼是魔法小說的時候,最關鍵的就是要問自己的是,你的魔法小說,到底是想寫想寫小說的主角呢,還是故事呢?
不要認為這是個瘋子的問題,這實際上是在問,你的魔法小說中的魔法和一切因素到底是為了襯托主角而存在呢?還是為了小說本身要講述的故事而存在呢?
如果你寫的小說是前者,那麼,我們就不用再談什麼了,這樣的小說很好啊,作者的思維可以得到極大的發揮,不論是天翻地覆還是天馬行空,讀者看得痛快,作者寫得爽快,何樂而不為??
如果你寫的小說是後者,我要對你說,千萬要小心了,你想寫的是一個好故事,而不是僅僅一個讓人痛快的故事。寫作中雖然會不斷有新點子加入,可是不可的隨意自由發揮,貫穿小說的主題必須明確。半途殺出個程咬金,改變全文主題是萬萬要不得的。這類的文,作者必須要考慮周全,萬一寫到一半,覺得前面的文有不妥的,立即改正,知錯不改,等到寫得更多之後,想改也不知從何處下手了。
那麼,下個問題,什麼是魔法?
這個問題比上面的就要玄奧得多了。
首先,魔法一詞到底是從何而來呢?相信略知歷史的人都知道,這一詞是歐洲中世紀產生的,產生原因並不是什麼光彩的歷史,有無數死去的冤魂都是因為魔力,巫術兩字。在這個歷史時期中,魔法書是中世紀術士杜撰的有關“魔法”與“魔術”的書籍,其中攙雜著很多迷信的成分,但是也記述了在當時被教會禁止或妖魔化的古代傳說的一些故事。魔法書不僅僅是惡魔名單的簡單排列,也記載了許多所謂的“召喚術”-即透過一些儀式召喚惡魔、天使或者精靈為自己服務,這種迷信的體系在15世紀末到18世紀被完善,但可以確定的是它的起源要早上許多。
今天我們再回過頭來看這些魔法書,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了歷史典籍,例如著名的《所羅門的鑰匙》(TheKeyofSolomon),《羅潔愛爾之書》(TheBookofRaziel),《Arbatel》,《地獄辭典》等等。
可見,魔法一詞是有著濃厚的文化背景和歷史淵源的。而東方的魔法文化和西方的又有不同,之間的差別,以及魔法的定義,我就不想班門弄斧,有興趣的可以讀讀下面的連線,是新浪的一篇我認為相當精彩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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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在這裡,我想強調的是,到底,作為一個魔法小說的作者,應該如何對待自己文中的魔法呢?正如奇幻作家奧森※#8226;斯科特※#8226;卡德說過,“如果魔法沒有任何限制,那麼人物將會成為萬能的神;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因而也就不會有任何故事可言。”,我想,這是所有魔法小說和每個魔法小說作者都明白要遵循的鐵的定律。
然而,關鍵是,到底這個限制應該如何定?
一千個作家,有一千種寫文的思路。這篇文中或許需要大量的練習,那篇文中或許要求其他的物質來獲取力量,而有的文如《賓克的魔法》中,每個人生下來就會一種固定的魔法,也不失為一種新奇的設定。
所以,我們不需要被任何的框框固定死了自己的思路,發揮自己的想象力,我們都可以設定出讓人新奇和成服的魔法系統。然而,這一切都是圍繞著你的小說的故事來設定的,可以讓一個拯救世界的主角學會毀滅世界的魔法麼?當然,你是作者,你想讓主角學什麼他就能學什麼,可是,在我看來,這樣的魔法與其讓主角學會,不如讓它是反派老大的最終武器,正如我一貫認為的是誰說主角就一定要最強呢?
因此,給魔法新增一些規則,並且堅持這些規則,作者可以使得自己的作品更加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