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官司 (第1/2頁)
三分糖的一點點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很快,法院開庭的日子就到了。
林紓現在法院門前深吸了一口氣。
“緊張?”方智偏過頭問她。
林紓點點頭,毫不掩飾,“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當然緊張。”
“放心,不會讓你付我律師費的。”方智說這句話是,眼裡滿是勢在必得。
林紓愣了愣,卻也聽懂了方智這話的意思。
打官司,輸的那一方會承擔雙方的律師費,也就是說方智告訴她這個官司一定會贏,對方必輸無疑。
李文坐在原告席上,看著林紓與方智並排坐著,寡淡的臉止不住的抽搐,再看著竟然有些醜陋。
“林紓,你要是現在同意嫁給我,我不介意撤銷上訴。”李文看著林紓的臉,還是有些痴纏。
林紓皺了眉頭,“不必,你還是上訴吧。”
法官開庭先由原告陳述再由律師補充。
“請原告李文發言。”
李文站了起來,對著評審團,就開始了他的表演。
“林紓林老師是我的同事,我們早有交往,為此我還和我前妻離了婚,就是為了給她一個名分。
結果林紓的母親獅子大開口,一下子就要了我一百萬,我實在是喜歡她,於是就答應了,將自己要買新房的錢還有存款都搭了進去。
結果呢?彩禮錢都給了,林紓卻不答應與我結婚,還說她早就結婚了,目前還在婚姻存續狀態,結婚物件就是她旁邊坐著的方律師。”
陪審團聽了李文的話,議論聲音越來越大,還對著林紓的方向指指點點的在說些什麼。
“安靜。”法官錘了一聲法槌,“請原告敘述不要偏移本案。”
李文聽了,繼續往下說:“既然結婚了,那彩禮錢得退給我吧?結果林紓的母親硬是說花了,不退,這行為不是騙婚是什麼?”
周圍的人議論聲音更大了。
“是啊,這不就是妥妥的騙婚嗎?”
“彩禮本來就是以婚姻為目的的,如果婚姻不成立就是還退還的啊?這就是在騙錢吧?”
……
“安靜,安靜。”法槌聲又適時響起。
“原告律師還有什麼需要補充?”
李文旁邊坐著的律師站起身,“這是李文先生的轉賬記錄,顯示心李文先生給劉莉莉女士轉賬一百萬元整。”
說著那個律師拿著材料遞到法官面前。
法官點點頭,接著按流程走。
“請被告陳述事實。”
被告位置林紓站起來。
“首先,我與李文先生僅僅是同事關係,李文先生的前妻曾到學校鬧過,誹謗我與李文有婚外情。
此時前些日子被警方證實,李文前妻手中影片卻為合成,李文前妻構成誹謗。
之後,李文先生多次對我表達追求的意思,本人都明確拒絕。
至於李文先生給彩禮一事,我本人並不知情,此事是我繼母劉莉莉與李文所為。
眾所周知,現在是新時代新社會,倡導自由戀愛嫁娶自由。
而李文先生與劉莉莉女士意圖私自包辦婚姻,與我沒有任何關係。”
兩人各執一詞,陪審團議論聲音更大,似乎在討論他們兩個到底是誰錯誰對。
“被告律師有何補充?”法官舉著法槌問。
方智厚厚一疊資料摞在一起放在桌面上,站起身,辯駁道:“原告敘述時有幾個漏洞,第一他與被告並無情侶關係,第二……”
方智辯駁個個都在點子上,且都例舉了相關法條,幾個發條中,尤其李文曾有過跟蹤行為。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