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蘇鑫:恭喜小遠專輯大賣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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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天,專輯銷量破百萬,千禧年後內地歌手No.1,結果你只是買了幾個通告?
釋出會呢?
慶功會呢?
沒有記者會,怎麼採訪陸遠?
沒有第一手採訪,怎麼獲取流量?
於是,華藝公關部的電話被媒體打爆了。
然而,陸遠最近真的很忙,根本沒有時間召開什麼慶祝會。
好吧。
其實是陸大善人不想這麼做,百萬銷量,破了就破了,有什麼大不了的?
基操。
勿6。
何況,慶功宴已經搞過一次了,沒必要再搞第二次。
矯情!
當然。
忙,也是正兒八經地理由。
臨近9月末,聯通那邊終於走完了內部流程,《少年》成功透過三輪稽核,被聯通選定為【Up新勢力】的推廣曲。
9月28號,雙方正式簽訂推廣代言合同。
合同期限:兩年。
代言費用:總計700萬
付款方式:分批次打款,自合同簽署之日起計算,第一個合同年首日打款350萬,第二合同年首日再次打款350萬。
雖然不是一次性到賬,但面對家大業大的聯通,至少不用擔心拖欠代言費用。
合同簽署次日,聯通就在官網宣佈了這一重磅新聞。
《陸遠正式加入我司旗下品牌【Up新勢力】,廣告招標會將於近日啟動》
這條新聞最先驚動不是媒體,而是JJ和張韶晗的粉絲,去年,JJ和張韶晗剛剛成為【Up新勢力】的品牌代言人。
結果不到一年,就換人了?
憑什麼?
一時間,陸遠又多了一批黑粉。
相比於暴動的歌迷,媒體圈的反應就要淡定得多。
合同到期,更換代言人,這完全是正常的商業合作。
不過,如果要說陸遠搶了代言,也不是說不通。
假如沒有陸遠的異軍突起,聯通多半還會和JJ、張韶晗續簽合同。
畢竟,他們倆個比較‘便宜’,兩個人的打包價,也就堪堪和陸遠的代言費用齊平。
與此同時,聯通官宣代言,也刺激到了蒙牛。
雖然聯通和華藝都沒有披露代言費用,但蒙牛的負責人還是打聽到了一點風聲。
聯通比你們蒙牛更有誠意。
什麼叫誠意?
換句話說,得加錢!
為期一個多月的談判,雙方的爭議點不在代言費用上,而在那三首歌的版權費用。
陸遠一共提供了三首推廣曲歌,分別是《酸甜》(飛倫海)、《有點甜》、《專屬味道》(汪蘇龍)。
這三首歌,蒙牛全看上了。
小孩子全做選擇,大人全都要!
但蒙牛想要以兩年六百萬的代言費用,打包三首歌。
這種白嫖行為,華藝一方怎麼可能同意?
後來,蒙牛提出以額外五十萬的價格,打包另外兩首歌的商用版權。
這一提議,也遭到了否決,華藝提出打包可以,但是價格是五十萬一首,兩首歌需要付一百萬的版權費用。
因為這事,雙方來回談判數輪,始終沒有達成共識。
直到聯通官宣了代言,蒙牛那邊終於坐不住了,一咬牙,答應了一百萬的版權打包費。
9月29日,雙方迅速敲定好合同細節。
合同期限:兩年
費用:600萬代言費+100萬歌曲商用版權費
付款方式:一次性打款700萬,其中代言費打入華藝公司賬戶,另外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