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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夕從我這離開之後,一段時間內,我沒再見過她,也沒有聯絡上她。並不是我想要逃避,而是我給她發了好多條簡訊,她都沒有回訊息,我給她也打過電話,要麼是無人接聽,要麼是被結束通話。她這樣搞得我很迷茫,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怎麼處理她與高強之間的事情。剛開始的那幾天,我很著急,我想要馬上知道她是怎麼與高強談的,可是卻一直聯絡不上她。逐漸地,我對這件事的上心程度便不那麼積極了,我猜,這也許需要很複雜的一個過程,電視裡演的那些關於離婚問題的電視劇,都要接受調解,要擺脫雙方家庭的阻礙,談攏關於財產的問題,有時候甚至還會上升到法律層面。我想,萬幸的是,吳曉夕和高強之間並沒有孩子的牽絆,這樣的話,他們分開便會相對簡捷一些,沒有後顧之憂。如果他們還願意的話,可以相處成朋友,如果他們要是苦大仇深的話,那麼完全可以老死不相往來。後來,我問了於周,他說吳曉夕還正常上班。我又問於周,她又說過她和她老公的事情嗎?於周說,再沒聽她說過了。我想,如果有了訊息,那麼吳曉夕一定會告訴我的。
小小毛走得越來越熟練了,他不再屑於爬行,而是堅持行走。不知道為什麼,他喜歡上了爬樓梯,我每天都要帶著他在樓梯上攀爬半個小時之久。為此,我將我家樓層上下的樓道欄杆都認真擦了一遍,以便小小毛攀爬的時候,好有個扶手。
鄒阿姨來我這裡的次數更加頻繁了,最多的時候,一週能來上四天。我很好奇,她不是本地人,在這裡也沒有屬於自己的住房,那麼一定是在租房子住,可是她總來看小小毛,白天便不會去工作,那麼她是靠什麼收入進行生活的呢?
我把我的疑問說給了歡歡。歡歡告訴我,鄒阿姨本身有一些積蓄,她之前幫歡歡在夜裡帶小小毛的時候,白天會去某個寫字樓打掃衛生,每個月有一千五百元的收入。我更加不解了,問,那她現在為什麼不帶小小毛了,反而不去工作了呢?歡歡說,她現在換了一個地方,改成晚上去工作了。我納悶,又問,一個年過半百的老太太,能有什麼工作適合她晚上去做?歡歡說,她在我之前上班的那家歌廳打掃衛生,只做夜班。我問,那裡比她之前的工資高嗎?歡歡說,夜班只有一千元。我狐疑起來,覺得這也太不符合常理了,一個五十歲左右的婦女,不去做白天看起來高檔的寫字樓工作,反而選擇一個聽起來就低俗的歌廳上夜班,而且每個月還要少五百元得薪水,這裡面一定大有蹊蹺。一些不妙的念頭逐漸在我的腦中形成,我把它們串聯起來,覺得這可能是個陰謀。於是,我把我的猜測告訴了歡歡。
鄒阿姨是個人販子。她接近歡歡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打算把小小毛拐走。鄒阿姨的手段是這樣的:她先利用老鄉的身份接近歡歡,和她套近乎,佯裝與她相熟,然後利用歡歡的信任,提出可以幫她在夜晚照顧小小毛。為了打消歡歡的顧慮,她提出每個月幫忙帶孩子的話,要給她500元錢。這招很陰險,她利用人們的契約心理,讓歡歡認為她會收錢辦事。當然,她一開始確實也是這麼做的,一方面是為了讓歡歡更加信任她,另一方面也需要排除自己的嫌疑。這一點從歡歡不再需要她幫忙在夜晚照顧孩子之後就能看出來。既然她們之間已經沒有了僱傭關係,那麼鄒阿姨為什麼還總是來看小小毛,而且她還更換了工作。如果說更換工作是為了提高收入和減輕工作強度的話,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她的選擇卻與自然規律背道而馳,那麼必然是有一定目的的。我認為,鄒阿姨現在正在逐步摸清我們帶孩子的套路,並且在我們面前表現出她十分喜歡小小毛,等到時機成熟之後,她的同夥便會想辦法把孩子拐走。這時候,她並不會離開,而是假裝和我們站在同一戰線,甚至會比我們表現的還要焦急,用以排除她的嫌疑。我告訴歡歡,咱們一定要把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