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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銘是真的打算突破布魯斯的不殺原則。
以前他實力還弱,所以覺得布魯斯以後溫和一點,可以給自己留點後路。
但現在他的心態變了,以對哥譚的掌控,還有和布魯斯之間的感情,還能讓布魯斯以後非殺他不可的話,李銘就得反思反思自己了。
有人說不殺原則是蝙蝠俠的魅力之一,但李銘不敢苟同。
說這種話的人肯定沒想過哥譚民眾的感受。
如果在漫畫、電影電視裡面看看熱鬧倒沒什麼,但身處現實世界蝙蝠俠還搞不殺就有些離譜了。
對於不殺原則李銘有些自己的見解。
蝙蝠俠為什麼會出現?
因為犯罪猖獗,官方不作為。
蝙蝠俠的目的是什麼?
打擊犯罪。
但不殺人把罪犯抓起來,丟到本來就不負責的官方負責的監獄,結果是什麼?
罪犯越獄後製造更多犯罪。
一次也就罷了,重複很多次這個過程就說不去了。
不要說蝙蝠俠除了殺人會把罪犯打成重傷,當義警把人打成重傷本身就也是犯罪了,幹嘛不做得徹底一點?
至於蝙蝠俠殺了人,突破自己底線之後就會墮落,李銘覺得這純粹是心理素質不到位,自己沒有調節好。
當然某些漫畫版本不算,那些蝙蝠俠殺人之後就突變成超級罪犯的漫畫版本,屬於編劇的故意設定。
有些理由是蝙蝠俠擔心他開啟了殺人先例後,別人會學他,哥譚秩序會崩潰。
這個李銘也有話說,突破不殺原則不是見到罪犯就殺,殺的是那些屢教不改、罪大惡極的人。
學他殺罪犯那害怕的應該是罪犯才對。
而且民眾遇到事情不去找警察、官方,反而頻繁動用私刑,證明是官方失去了民眾的信任。
還有解釋是蝙蝠俠是為了維護法律至上的原則,這個解釋李銘就更想吐槽了。
蝙蝠俠本身就是因為法律執行不到位而出現的,如果有個強有力的官方,罪犯都能夠受到應有的懲罰,那就用不著有蝙蝠俠了。
要維護法律至上,那蝙蝠俠就不該出現,畢竟沒有哪條法律允許蝙蝠俠的存在。
如果蝙蝠俠所謂的保護民眾,是指把窮兇極惡的罪犯,交給和罪犯同流合汙的官方,然後透過鑽法律的空子,出來繼續禍害民眾的話。
那蝙蝠俠究竟保護了什麼?
那樣子的蝙蝠俠,並沒有使哥譚變好。
在漫畫裡還能用編輯不想寫死高人氣反派當理由,可李銘現在身處的是真實世界,並不是連載漫畫。
如果要維護法律,就別當蝙蝠俠。
如果要伸張正義,就除惡務盡。
就算真的不想殺人,像某個版本漫畫裡面那樣,建個冰封監獄,把所有罪大惡極的人冰凍起來也能接受。
至少別再出來害人。
當然這是李銘的一家之言。
李銘對蝙蝠俠本身是很敬佩的,只是不贊同不殺原則。
幸好的是,至少在這個世界李銘可以影響到布魯斯。
李銘並沒有當著戴安娜的面,和雷宵·奧古討論怎麼使布魯斯改變,畢竟那個過程肯定不太超級英雄。
雷宵·奧古帶著冒牌忍者大師走了,也代表著李銘在哥譚已經沒有具備威脅的敵人了。
貓頭鷹法庭?
首領都跳反了,剩下的作用只是當靶子。
至於其他有名的反派?
李銘只需要隔一段時間放出來一個,給哥譚添點新鮮勁,然後哥譚集團、哥譚幫再出來收拾掉,就能愈加穩固他的掌控。
“星期五,布魯斯那裡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