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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唐俊的自白
我叫唐俊,今年17歲。
我出生在一個軍閥世家,不過後來軍閥制度漸漸沒落,從我爺爺的爺爺那一輩便出海做起了生意,從起了商,後來生意越做越大,爺爺的爺爺便把生意從海外轉移到國內,並定居A市,在A市紮了根。因為身家地位顯赫,所以A市很多企業 ,政界人士都會賣我家幾分薄面。
不知是不是因為祖上是軍閥世家,曾經造了太多的殺孽,從我太爺爺那一輩起便子嗣單薄,到我父親這一輩,也只有我父親和小姑兩個人,到我這一代更是,連個稍微近一點的堂兄弟都沒有。所以我從小含著金湯匙出生,加上家中只有我一棵獨苗苗,自然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
幸好家裡打小給我定了門娃娃親,朱子萱便是從小跟在我的屁股後面喊唐俊哥哥的小媳婦兒。才不至於在童年時期太過無聊,不過有時候也難免會寂寞些,因為朱子萱是女孩子嘛,女孩子大多都是文靜,內向,不會像男孩子那般調皮搗蛋,而且,有些事確實也是男孩子之間做起來更得心應手些,也更有共同話題。
直到我遇到了他——李伶逸,他稱得上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個玩伴。
那年,我11歲。那天,我小姑帶我去古玩街談生意,留我一個人在店裡玩,這時店裡來了個小客人,他手裡拿了個包袱,一進店裡就問:“誰是老闆?”我答:“你找老闆什麼事?如果事情不大,我就可以做主。”那時,我已經慢慢接觸了家裡的一些生意。
他一聽,倒也沒什麼反應,只把來意說一遍。原來是來典當東西的,接著他把包袱裡的東西倒出來,問這裡值多少錢,我一看盡是些金子首飾,有些失望,便說:“這些值不了幾個錢的,你還有其他東西嗎?我可以幫你看看。”彼時我以為他是因為家裡遇到事了,急需錢,才說不值幾個錢的,實際上加起來還是值個幾千的。
這時,他的眸子亮了起來,手在口袋裡掏了又掏,掏了半天,還是沒能把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看得出他很猶豫,我也不催他。爺爺曾經說過:做生意講究的是順其自然,不能強求。
我把錢給了他,在他即將要出店門的時候,我衝他喊道:“我叫唐俊,你呢,叫什麼名字,以後可以到這來找我玩。”他沒有回頭,只是揚起手來揮了揮,沒有說話。
此後,我天天放學回家就在數著日子等著到週末,因為只有到週末,我才能去古玩街找那個男孩子玩,那個眼角有顆淚痣,卻少年老成的男孩,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還會不會出現在那條街上,但是我固執的相信,一定還會遇見他。
終於,我再一次看到了那個男孩,那次是在醫院,此時離我們第一次見面已經過了8,9個月了,我正想跟他打招呼時,他正朝我跑來:“唐俊,沒想到真的是你呀,上次還沒來得及告訴你我的名字,我叫李伶逸,聰明伶俐的伶,瀟灑俊逸的逸,很高興認識你!”說完,伸出右手想要握手,我有點愣,但很快就反應過來,於是也伸出右手來和他握一下。
透過和他聊天我知道了李伶逸還有個青梅竹馬的鄰家小妹妹在醫院裡住院,他在談到他小青梅時,整個人都變了,眼裡都在放著光,這時才能感覺得到他身上屬於同齡人的活潑,看來,他真的很寶貝他的小青梅,我想。
“有機會我一定要親自見一見你的小青梅!”我說,“嗯,一定!”
臨別時他還塞給我一顆棒棒糖,說這是他鄰家小妹給他的,但是他一直捨不得吃,現在拿給我,讓我也嘗一嘗。
我笑著收下了,說了聲“謝謝”,我們還約定,以後見面就到店裡來。當天晚上,我破天荒的撥開了那顆棒棒糖的糖紙,把糖送入口中,出乎意料的,這顆糖很甜,管家爺爺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