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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出征
崇禎八年正月十三,霍丘城東桃園,梅山營臨時較場:
是日,風和日麗,午時的陽光曬得人暖洋洋的。
整個桃園臨時較場上旌旗招展,較場的北邊壘了一個高達一丈的臨時土臺,東西兩面各修建有十八階樓梯。土臺的上面插著一杆高大的木柄大纛,一面邊上鑲著紅色花穗的“明”字大纛旗隨風搖擺;
大纛旗的兩邊各有一杆稍矮的旗杆,東側的旗杆頂部掛著“梅山營”的四方營旗;西側是底色上藍下白中間“張”字的將旗。
三面大旗在威風中輕輕擺動。
梅山營守備張可道,身穿山文甲,外披紅色無鬥披風,頭戴紅鑾兜鏊,站在高臺的正中間,看上去威風凜凜。
張鹿安站在臺下東側,看到臺上還有陳新薄、張華、張鹿聲、容氏兄弟倆和牟氏兄弟倆,臺下站著的是四百餘將士,前面是黑色衣服的戰兵,後面是身穿土黃色衣服的炮兵和後勤輔兵等。
緊趕慢趕終於在最後一刻把基本的服飾、旗幟和木盾給準備好了,此時的各類旗幟隨風飄揚,小小的營地顯得頗有氣勢。
“吾等今日即將奔赴戰場,爾等須知服從命令、奮勇作戰,方能不負皇恩,不負百姓。國有國法,軍有軍規。特任命中軍哨官張華兼任監軍紀,張中軍出列,再次重申軍規軍紀。”張可道威嚴的說道。
張華聽後,立刻口中答是,然後筆直走向臺中,面對臺下將士朗聲說道:
“(一)聞鼓不進,鳴金不退,旗舉不正,旗倒不扶,叫做悖軍,犯者斬首;
(二)呼名不應,點視不到,違期不到,動作乖戾,叫做慢軍,犯者斬首;
(三)夜間警報,懶惰不傳,更鼓違倒,號令不明,叫做懈軍,犯者斬首;
(四)口出怨言,不敬主將,不聽號令,蠻橫不化,叫做橫軍,犯者斬首;
(五)鬨堂狂笑,蔑視規約,突馳軍門,肆無忌憚,叫做輕軍,犯者斬首;
(六)弓弩斷絃,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敝,叫做欺軍;犯者斬首;
(七)傳播謠言,裝神弄鬼,借夢放毒,相信邪說:叫做妖軍,犯者斬首;
(八)尖舌利齒,搬弄是非,挑撥吏土製造矛盾,叫做謗軍,犯者斬首;
………………………………
懲罰非本意,但若想功成,須得嚴格紀律。煩請大家遵行無誤。勿謂言之不預也。”
全體將士在陳新薄的帶領下答道:“謹受教!願遵行!”
“謹受教!願遵行!”張鹿安跟著吼了三嗓子,然後安靜下來後,就聽見高臺之上張鹿聲大喊一聲“獻牲祭。”
隨後就看到陳利寶牽來一頭驢子過來,把驢子的頭部固定在一個枯樹樁丫上,枯樁之下放著一塊石板,上書“必勝”二字。
然後就見到本來就是屠夫出身的容令敏大跨步的走出,手裡拿著一把純鋼大砍刀,一步步接近驢子。
那頭毛驢子出現在眾人面前,第一次看到這種場面,本來就是驚嚇過度,又看到容令敏過來,彷彿知道即將面臨的命運一樣,眼神恐懼無比,四蹄不斷亂踢,害得在前面牽著繩子的陳利寶不得不加大力氣壓住繩子。
張鹿安站的比較近,甚至看的清清楚楚,驢子的眼睛裡眼淚嘩嘩的往下流。張鹿安也納悶,不知道誰想出來的主意,非得搞這個儀式,出征前必須獻牲,本來應該殺人的,但是之前的俘虜都給放掉了;又想起殺羊宰豬的,可是霍丘被霍霍的夠夠的,湊不齊獻祭牲口啊。只得從後勤隊拉出這頭可憐的驢子。
容令敏拿著大砍刀繞了驢子轉了一圈,然後就把砍刀高舉頭頂,臺下發出山呼海嘯般的吶喊聲“殺,殺,殺殺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