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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顏又為寧卓抽出來的新角色是一個十七歲的少年,出身高貴,從人物設定到立繪表現都非常美麗,身份是光明教中的聖子,信仰堅貞,天賦卓絕,被萬眾教徒崇拜敬仰,教徒甚至近乎痴迷。而聖子卻冷若冰霜,不對任何人表露感情。
寧卓:[嘿嘿,我老婆是高嶺之花,只對我笑!]
顏又很想讓寧卓收斂一下,不要因為在網上就為所欲為,病好了在學校低頭不見抬頭見的。
算了,到時候也是寧卓尷尬。
顏又捧場地問:[為什麼?]
背景設定中,十年前,主角在湖泊中救了溺水的聖子,聖子對主角心懷感激,成為對方的夥伴。
顏又覺得,這個劇情是不是有點敷衍。
但下一刻,顏又突然福至心靈,他想明白了。
自古以來,一見鍾情,英雄救美,雪中送炭,都是合理且快速增加好感度的方法之一。
就像聖子和主角之間的過往的確老土,但至少有了這個劇情,聖子對主角的與眾不同便不顯得突兀。
老土的辦法也是好用的辦法。
譬如一見鍾情,如羅密歐與朱麗葉一般,第一次見面便有強烈的好感,即使好感度再高,也很正常。
但顏又和姜星時是好感度-100的開局。
那隻能走更老土的救命之恩了。
沒有條件,顏又也要創造條件,讓姜星時救自己。
值日一次漲25好感度,救一次命漲75也很正常吧。
顏又不切實際地想。
但比起值日四次,救命之恩好像更實際一點。
顏又想了一會兒,還是決定試試。
首先,如果要讓姜星時救自己,得知道他平時的行蹤,才能再做打算。
而跟蹤姜星時這種事,上次失敗得很徹底,臉丟得很乾淨,甚至被當面拆穿,顏又沒有再試一次的勇氣。
這條路走不通,只能再想想別的了。
譚修明正好發來訊息:[鄰居小花,週六一起出來唄?要不我去你家找你。]
顏又剛想說去哪,手指在螢幕前頓了一下:[上次你加的八卦群呢?推給我。]
十分鐘後,一中校園八卦群的人數從771變成772。
顏又註冊了個小號,為了不讓人聯想到自己,資料亂填一通,連暱稱都是絕對不能碰的過敏原水蜜桃。
即使是匿名八卦群,也不能說和姜星時有仇,想知道他一般會去哪些地方,找他約架吧。
那……似乎只有另一個理由可以解釋了。
桃桃:[有人知道高二二班班長一般會去哪嗎?我是隔壁的,很喜歡他,想要找個機會表白……]
[!!!]
[同學,你好勁爆!加群的第一條訊息就直奔主題!]
[等等,這是可以說的嗎?]
顏又感到窒息,臉紅得發燙。也許是他的過敏又越發嚴重,連和賽博人類交談都會讓自己呼吸困難。
群裡炸開了鍋。
[同學,你是新轉來的嗎?竟然要追高二二班的姜星時。高一的時候就很多人追他,全都被拒絕了,而且是毫無希望的那種。搞得現在對他已經沒了世俗的慾望,因為是不可能的。]
[之前我姐妹追過……就……她很快放棄了。後來說覺得姜星時看起來不可能喜歡什麼人……]
顏又看到這些,越發覺得羞恥。他小的時候經常一個人在娃娃屋玩角色扮演,再羞恥的臺詞也獨自說過。戴上面具是下毒的女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