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文的尼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怎麼就活不下去了?」
李毓秀斜著眼睛看地面,擺出了小混混的造型:「他們怕我,不管我了。」
李毓秀要面子,不想對著傅燕雲實話實說,又沒有臨時編出完美謊言的本領,所以就把話講得斷斷續續。但有一點是真的:他在家裡,確實是活不下去了。
他的兄弟,毓華,在醫院裡躺了好些天之後,保住了一條性命,但是嚇出了心病,在他面前不能提「毓秀」兩個字,一提他就要發狂。
李家的那位小大嫂,即毓秀和毓華的娘,一度被此事嚇得精神錯亂,後來緩過來了,認定此地不可久留,便不顧李白蕖的阻攔,一定要帶著孩子回南邊孃家去。可問題又來了:毓秀毓華不能會面,她一個婦道人家,又當如何是好?
思來想去的,她最後把心一橫,決定只帶毓華。毓華雖然也淘氣,但終究還是個正常孩子,甚至還像是粒讀書種子,養他總比養毓秀那個會殺人的小畜生強。
她一有了這個念頭,立刻便付諸於行動——她也看出來了,李家整個家族都有些邪門,她這個月再猶豫,下個月就不知道有沒有命走了。
於是把毓秀交給了李白蕖,她收拾了金銀細軟,李白蕖念著舊情,又悄悄給了她兩千塊錢,送她和毓華登上了南下的火車。
把這對母子送走之後,李白蕖回到家中,繼續內鬥。英國人要買李家老宅的地皮蓋百貨公司一事,終究還是走漏了風聲,所以現在李宅的內戰日趨白熱化,李白蕖在金錢的感召下,已經化身為鐵血戰士,除了戰鬥之外,別的一切全顧不上了。
而李毓秀在他娘吵著要走的時候,還沒感覺怎樣,他娘讓他留下來跟著三叔過日子,一旦將來各房真分到錢了,有他這個大房的少爺在這裡,他們也不至於一分不給大房分。至於為什麼留他不留毓華,因為毓華受了重傷,身體太弱呀。
他聽了,當時是完全相信的。
他是直到他娘帶著毓華上了火車走後,自己回到家裡,才意識到了不對勁。
他懷疑自己好像是中了親孃的計。親娘帶毓華跑了,不要他了。
大房的太太走了,又沒留錢,僕人見勢不妙,也都各自開了溜。李毓秀每天到三叔那邊吃飯,三嬸帶著幾個孩子,見他如見邪祟,但是又不肯像對待邪祟一樣的敬畏他,連點好飯都不給他吃,有時候乾脆就說已經吃過了,不管他。
他空佔著邪祟的地位,卻無邪祟的待遇,不但得不著什麼祭品,甚至連剩飯都不能管飽。他沒辦法,跑去找三叔要錢,然而三叔現在待他也不似先前那樣溫柔了——李白蕖其實是更愛家裡這位小大嫂,他養下的這些孩子裡頭,也頂數毓華最聰明,結果現在因為毓秀,他的愛人和愛子全都離他遠去了,所以他沒法再愛毓秀。
於是,李毓秀身為李家長房少爺,獨自住在空蕩蕩的一院房子裡,無人打掃,房內火速變得髒亂不堪,院內磚縫中雜草長了多高,如果他不出門,那這院門就永遠無人推開。
他氣,恨,在院子裡殺了兩隻野貓,宰了一隻傷了翅膀、自己掉下來的大斑鳩,剝了四隻大蛤蟆的皮,把鮮血抹了滿臉,自己都覺著自己足夠邪惡,然而邪惡不能當飯吃,而且烈日暴曬之下,動物的屍體很快就腐爛出了臭氣,燻得他一陣一陣想吐。
院牆上又有野貓經過,他看了一眼,但是已經無意出擊——如果不能讓人對自己生畏的話,不能讓人為自己憂愁的話,那麼殺來殺去的又有什麼意義呢?
他需要一批驚慌失措的觀眾。如果沒有觀眾捧場,他就不想頂著烈日和受傷的風險去抓野貓了。
從野貓身上收回目光,他有些暈,感覺自己要餓死了。
在最痛苦、最無望的時節裡,他忽然想起了那個傷他最深的男人,傅燕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