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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這裡,她和陳默也算是做完了他們能做的了,等醫護人員推走了轉運床,巡警也確認傷者是自己摔倒的,對兩人出手救人的行為給予了肯定和誇讚。
巡警又說:「傷者的家屬也來了,正在樓上呢,剛才特地託我留一下你們,說是要表示感謝,你們看……」
「不用了。」董思思又朝陳默說,「走。」
陳默馬上點頭:「好。」
傷員是本地小有名氣的老闆,巡警猜那家屬是想要答謝他們,但畢竟那家屬沒明說,只託他幫忙留人,他也不可能替人家承諾什麼。
兩人回相館取了照片,到蓮香飯店吃了個午飯,原先的圍觀群眾看見陳默,都紛紛豎起拇指,又誇董思思醫術高明,說他們救人一命積了大德等等。
董思思從小就被告知,將來是要負責家族在國外投資的高階醫療業務,所以家裡從小就安排她跟外科醫生學習。
陳默還是頭一回被這麼多人誇,都有點不好意思了,很高興,可一看自家媳婦冷著臉,心裡咯噔一下。
她怎麼……怎麼好像生氣了?陳默心裡七上八下,碗裡的叉燒面頓時不香了。
他把叉燒夾到董思思碗裡,董思思皺了皺眉,沒好氣地看了他一眼:「做什麼?夾回去。」
陳默只得又夾了回去,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錯哪兒了,但他能肯定,自己一定是有做錯的地方。
董思思:「吃,別說話。」
男人乖乖地把叉燒面吃得乾乾淨淨,連湯都喝完了,還把自己媳婦吃不下的那點也包攬了。
董思思不高興,陳默心頭就跟壓了塊石頭似的。
走路時,他總忍不住目光往媳婦那邊瞟,不時把手放進口袋裡,終於在上了船之後,等她往中艙的竹床上一坐,他就把揣了一路的寶貝拿了出來。
男人看著她,耳根發燙,有點緊張,又有點期待地說:「送、送給你,我覺得這個,你戴起來肯定很好看。」
那是一隻景泰藍琺瑯手鐲,是陳默賣完那兩百斤冬筍後,特意用換來的錢買的。手鐲青翠底,上面用金線細細地勾了祥雲紋,乍眼看上去頗有幾分玉鑲金的味道。
董思思的首飾隨便一件都是六位數起步,要是從前,這手鐲擱在她面前,她連看一眼都嫌浪費眼神。
她心想,真土。
然而,當她抬眼看著陳默,看到男人那雙漂亮的琥珀瞳仁裡,滿滿都是她一個人時,鬼使神差地,她朝他伸出了手腕。
陳默眼神都亮了,高興地笑了起來,把手鐲放到她手心裡。
董思思:「……」
「你是呆瓜嗎?」她瞪著陳默,「給我戴上啊。」
這榆木腦袋!到底是開竅了還是沒開竅?知道賺了錢買禮物,不知道要親手給她帶上嗎?
她剛才一定是腦子抽了,才會把手遞給他!
「對對,幫你戴!」陳默手忙腳亂地又把鐲子拿回去,緊張得手指都有點抖,弄了半天才把那精細的扣子開啟,捧著董思思纖細的手腕,認真又鄭重地扣了上去。
喀嗒一聲,手鐲重新合圓,戴在了董思思的手上。
營業員和陳默說,送鐲子,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意思。於是,原本還在發卡、耳環等等之間猶豫的陳默,二話不說就選了鐲子。
雪膚翠鐲,相得益彰,可惜有一道顯眼的紅痕。
陳默這會兒才想起來,剛才在救人的時候,他一時情急,抓了董思思的手,這紅痕肯定就是那會兒留下的。
他知道自己力氣重,所以公社裡儘管很多人嫌惡他,卻始終沒幾個人敢真的跟他打架,因為誰也扛不住那雙能手撕野豬的手。
陳默頓時悟了,慌了:難怪她生氣了,都還沒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