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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給劉備、劉虞的第一封信,是五月初發出的。而劉備、劉虞分別回信是五月中旬,回信抵達廣陵附近,則是已經快月底了。
其實,劉備給李素的信,倒是兩天前就到了,但信使在廣陵沒找到李素,還是透過糜家打聽訊息,知道最終的匯合地在烏江渡,才來烏江等著。
李素接到劉備的信後,連忙開啟,關羽也在一旁同看。
信中把劉備月初在良鄉谷擊敗偷襲的烏桓難峭王、用滾木計斷敵歸路、繳獲大量馬匹的勝利,仔細敘述了一遍(詳見第4648章,時間線雙線操作沒辦法,這一章終於能大收束了)
同時,劉備也表示他已經知道李素跟糜竺談好了賣馬的生意,此行等糜竺的船隊到了幽州,劉備至少有一千匹烏桓馬可以出售。
李素看到這兒時,心中頗為欣喜:己方陣營至少今年是不會缺錢了,而且自己墊的公款也能全部要回來,從此帳目清晰。
糜竺答應過,收購劉備戰馬時,會比照幽州時價上浮兩三成,所以每匹烏桓馬均價起碼七萬錢了,一次性賣一千匹,可不得七千萬之巨!
所以,信的末尾,劉備關照李素在回來之前花錢千萬不用太吝嗇。
同時還提到,州牧劉虞因為前線越來越吃緊,也給了劉備一個「在不增加朝廷預算,額外多私募一些兵源交給朝廷,即可立功升官的」機會。
只要劉備「遠端出錢」,關照糜竺和李素額外再多募1000丹陽兵,就給劉備補涿郡都尉的缺,算秩一千石。而之前劉備的官職才良鄉縣令,秩六百石。如此一來相當於給個超配的武職,但文職不變。(漢朝的官經常身上掛好幾個差事,尤其是文武可以分開掛,品秩也可以不一樣)
這種機會,平時是不常有的,也就戰事緊迫才會下達這種任務。
性質其實還等於是花錢買官,但比花錢買官要好聽得多,不會損及名聲——比如你直接給朝廷一千萬錢買個官,那是丟人的。
但如果朝廷給你一千萬預算、你卻募回來價值兩千萬的兵,事實上你往裡貼了一千萬,但只要不對外說你貼錢了,偽裝成「因為我口才好,辦事能力強,僅靠三寸不爛之舌說服丹陽豪帥酋長以禮來降,所以才多募到那麼多兵」,那麼不但清流沒法指責你,還得實打實佩服你是個能臣能吏。
鈔能力也是能力嘛!
李素見信後,就知道怎麼做了。己方陣營目前本來就面臨「官位通縮、人馬太多官太小」的問題,既然大錢都花了,再花幾百萬升個都尉,名正言順,有何不可?
一個縣令帶兩千鄉勇打仗已經挺扎眼了,要是擴充到五千人,還不讓同行側目?
如果劉備掛了郡都尉的頭銜,五千人也就勉強解釋得過去了。
於是李素找到糜竺,把信給對方看,用信上描述的「烏桓戰馬規模」期權作為抵押,又臨時借了筆錢,等到了涿郡後用馬的進貨價抵償。
然後,李素快刀斬亂麻地只花了兩天時間,最後找了一趟張多和許乾,各自問他們買了五百個質量相對較差的丹陽兵,一共一千人,作價八百萬,也就是每人八千。
這個價錢是壓得很低的了,所以兵源質量也不太好,但因為這些兵不是己方留下的私兵,而是給領導交任務的,差一點就差一點了。
全部收拾完之後,倒也沒耽誤行程,一共九千人、分乘上百艘類似大沙船的船隻,浩浩蕩蕩駛出長江口。
為了這一趟旅程,李素最後還給糜竺又開了點小掛——他根據如今簡陋的司南,大致弄了個相對有科技含量一點的指南針羅盤。
方便糜竺的船隊駛出長江口後,可以認準正北方航行、抵達山東半島附近後再折向東北拐一拐、繞過山東半島尖端。
這樣的路線,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