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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不是說得太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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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即使過去很多年,花滿溪依舊不願回憶起。
暴雨中,樓隨流長袖舞,十步,血流千尺。
黑色的人,紅色的霧。
那雙清澈明亮的眼睛卻黯淡無光。
期中慘烈,窄巷十年後,依舊鮮紅不褪。
然而,最讓他心魂俱裂的,卻是樓隨流離開時,對自己露出的那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
他的唇抖動,卻始終說不出話,只能對自己勉強一笑。
然後緩緩轉身離去。
孤獨的背影拖著長長的影子,彎彎曲曲,冷冷清清。
染紅雙腳的鮮血,更像是這個人凝而不露的心思,從不讓人猜透,隱藏在掩蓋一切的顏色後面。
花滿溪渾身蜷縮躲在黑暗的窄巷,頭埋在雙腳間。
雨停了又下,人來了又走。
天色終於漸漸黑了下來。
忽然,一直呆呆不動的人猛地將頭抬了起來。
不行,你休想就這樣拋下我!
就算得不到你的愛,我也不能離開。
這一年裡,那種無時無刻讓人無法呼吸的思念,我不要再感受到。
極其狼狽地爬起來,花滿溪反手抹去臉上的淚,追了出去。
大雨,依舊淅淅瀝瀝下個不停。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章寫得我囧得要死~本來是準備讓樓爸爸吃掉花小妖算了,寫都寫好了,後來又想這樣會不會發展得太快了點,更何況,按照花爸爸那種糾結的性格……哎,還是慢慢來吧。我不是很會寫感情戲啊,他們吵架那一段反覆寫了好幾次,都不知道該怎樣說。這麼看來,我還會是性情蠻溫和的嘞,呵呵。大家不要因為一次吵架就討厭花寶寶哦,他很任性,但感情絕對是從一而終,熱情奔放,就是方式極端了點。但年輕人嘛,有權利任性的,尤其當你有一個這麼好的作者的時候。
☆、【第十二章】捂住眼睛
漫長的歲月裡,樓隨流第一次真正感到累。
不是身體上的疲倦,而是心感到乏了,累了,想睡了。即使他擁有肉體上的不滅,但要做到永生,還需要精神上的支援。就算這具軀體漠視生死法則,但他依舊無法超越一個正常人的精神。
回到客棧後,他便一直斜倚在窗戶邊,靜靜地看著下個不停的雨發呆。腦袋好似生鏽了無法運轉,只有眼睛睜著,漫無目標地停在對面的屋頂上,但那上面具體有什麼卻又說不清楚。
花滿溪,這三個字一提起來就是沉甸甸的喜悅與悲傷,對他的感情複雜到連自己也分不清。
十五年前,樓隨流忽然發現,自己在世上竟然找不到在乎的東西。無所謂,什麼都變成了無所謂。富裕也好,貧窮也罷,轉眼即空,無所謂;權大也好,無權也罷,政壇裡無人能勝,無所謂;絕佳風景不再引起興趣,極品美食不能帶來快感,他找不到對世界的眷戀感。
這樣無所謂地活著,和死了,究竟有什麼區別?
樓隨流第一次感到深入骨髓的恐懼,對於那漫長而又無望的時間感到恐懼。
但無論他主動還是被動地死亡,無數個月圓之夜,四分五散的軀體又迴歸一處,他像神話故事裡的旱魃一樣行屍走肉地活著。
他始終無法死去,但又找不到自己活著的理由。
這樣的自己,真的還是人嗎?
這樣的自己,為什麼還活著?
直到花滿溪的出現,第一個讓他牽腸掛肚的人。
七個孩子裡,他第一個收養的花滿溪。
初為人父,除了溺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