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聊天資訊偽造?林北以身入局!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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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說道:“當事人劉慧琳,以欺詐的手段騙取我方黃長勝的感情以及彩禮,並且是早有預謀,
我要求判處被告賠償我方精神損失費30萬元,並退還全部彩禮,並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原告律師何曉,唆使他人犯罪,違背了律師職業道德,應當剔除其律師資格證,並且終身不許其從事律師行業,並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我有異議!”何曉反駁道。
他現在已經背水一戰了,沒想到自己打個官司,還差點把自己送進去。
“我想請問被告是如何搜尋到這些資訊的?是否存在作假證的情況?畢竟威信截圖非常容易偽造。”
何曉丟擲這個問題就像炸彈一樣。
“是啊,聊天資訊可是很容易作假的。”
“可是難道這樣就無解了嗎?”
“只要把他們兩人的手機拿出來核查一下不就行了嗎?”
“可是法院也不會無緣無故的去查別人的手機資訊,除非林北律師能拿出合理的理由。”
......
林北對這個問題早就想好了如何解決。
“不瞞各位,其實是我透過電腦黑進了他們兩人的手機裡面,從中盜取出來的聊天資訊。”
此言一出。
“臥槽,沒想到林北律師還是個高手?”
“他還會駭客技術?”
“請問這個律師還有什麼不會嗎?”
“當律師真的是要打得過小三,鬥得過流氓啊。”
“當代達芬奇吧這是,居然還會爬蟲??”
“愛了愛了,後續林北律師可以出個駭客教程。”
“不過他自曝透露別人隱私不是犯法的嗎?”
“難道林北律師這次要認栽了?”
“不過就算是爬蟲,洩露他的隱私,頂多也算是民事案件,”
“但是他給了法院方充足的理由去稽核,到時候事情一核查出來,如果是真的。”
“原告劉慧琳,還有他的律師何曉都得進去!”
“牛逼,這麼一手以身入局,太屌了。”
......
與此同時,網路上,林北的這場直播也引起了許多人的關注,再加上原本案件的熱度。
此時京都政法大學內。
張三正在給法律專業的學生上大課。
這種課一般都是所有法律專業的學生一起足足有三四百人。
以類似講座的形式開始。
一般這種課學生都是划水最好的時機。
張三律師在上了十幾分鍾課之後說道。
“各位同學,今天我想帶大家看一場訴訟直播。”
臺下不少學生原本低著頭玩著手機,紛紛抬起頭來。
這事可新鮮了,畢竟張三教授平時上課基本都在唸PPT。
現在能看直播,學生們自然開心。
教室的大螢幕上,切到了林北直播的庭審過程。
“我靠,林北律師,我知道他,痛擊小仙女的律師。”
“哈哈,我剛剛也在看他直播,沒想到居然同步了,都不用小心翼翼的看了。”
“張三老師好耶!”
由於上課時間和直播時間不同。
張三所播放的片段比起直播要慢一些,而且是可以控制倍速播放以及暫停的。
當原告提出自己的訴訟請求的時候。
張三問學生:“同學們,如果讓你們來提出訴訟請求,你們會怎麼提?”
其中一名學生舉手說道:“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對強姦罪的定義進行核實,來幫助被告方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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