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頁 (第1/2頁)
阮糖超級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坐祝清之旁邊的是原作的作者見微,也是參與小說改編的編劇之一。見微對祝清之選擇寧夏出演女二沒有任何意見,因為她也覺得寧夏是最合適的人選。
說來有點尷尬,原作小說是見微十年前的作品。那時候的她才十八/九歲,特別迷瑪麗蘇萬人迷文,就自割腿肉產了這篇糧。當時就顧著自己爽了,沒想到這篇文能夠火,還能在十年之後賣出影視版權,緊接著就要被影視化了。
當年寫這篇文時,見微最喜歡的就是女主。因為女主只需要負責善良、懵懂就好了,遇到險境會有人搭救,想要什麼說一聲就能夠擁有,標標準準的團寵待遇。還陸續收穫了四個支線男主的愛慕,他們都願意為了女主付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
然而十年過去,團寵萬人迷文學仍舊流行,見微這篇仙俠文在其中的受歡迎程度一直排在前三,可是她的心境早就發生了變化。現在的她再回過頭去看自己那篇文,差點尬得用腳趾摳出一座四合院。
不是文筆尬,也不是內容尬,是她經歷了職場、婚姻、養孩子後,深覺以前的自己天真又幼稚。現在她最欣賞、最看好的角色就是女二,因而對能夠詮釋出女二的寧夏,她也十分有好感。
導演跟原作作者都覺得寧夏可以,這件事基本上就拍板了。就是這個檔口,紀予城打了電話過來,張口就是問試鏡女二的人中是不是有個叫寧夏的。
聽到寧夏的名字,祝清之滿意地咧了嘴,剛想跟紀予城說女二選了寧夏飾演,就聽到電話那頭傳來紀予城冷淡的聲音:「祝導,寧夏不能參演這部劇。你應該知道的,寧夏與青橙娛樂有些過節,還請祝導賣我這個面子。」
寧夏跟青橙娛樂有過節幹我屁事!祝清之差點爆了粗口,忍了又忍才平穩情緒道:「紀總,不是我不賣你面子,是你在為難我。當初青橙娛樂投資五千萬定了女主一角,我有說什麼嗎?我不過想選個滿意的女二,紀總這也要插一腳?」
業內早在傳出祝清之要拍新戲的訊息時,紀予城就率先投資了五千萬。要求只有一個,女主的角色得讓白茉來演。看過原作小說的祝清之沒怎麼考慮就答應了,因為女主是個傻白甜,而白茉已經成為傻白甜專業戶了。演技是一般般,但勉強能看。
文中的女二戲份沒有女主多,可卻是真正出彩的存在。祝清之最喜歡的也是女二這個角色,他對於自己看重的角色不會有絲毫的退讓,既然寧夏演得好,他就要讓寧夏來演。
「除了寧夏,選誰都可以。」隔著電話線,紀予城看不到祝清之的臉色已經黑透了,他還自以為真誠地勸導:「祝導,我也是為了這部戲考慮。寧夏長的是漂亮,可除了那張臉再沒有別的能夠拿出手。她根本就不會演戲,到時候進了組可不得毀了你的心血?」
「?」祝清之問號臉,他特別想反問紀予城一句,寧夏的那種臨場表現都叫不會演戲,那白茉試鏡的那段該叫什麼?傻子的本色出演?
深吸口氣,祝清之維持住了自己的風度,慢慢開口道:「不好意思啊,紀總。女二角色已經定下寧夏了,你若是有什麼不滿,大可以撤資。又或者,你聯合其他人把我撤了也行。」
祝清之最討厭的就是投資人對演戲專業上的東西指手畫腳。為了恰飯,他可以適當地退一步。可有時候就有些人得寸進尺,內定了一個女主角還不夠,還想把控女二的選角。這麼能耐就自個兒拍唄,還要他這個導演做什麼?
某種程度上祝清之還是挺剛的。在圈子裡這些年不是白混的,他從來不是沒有實權的導演,鬧得僵了大不了大家一拍兩散。
沒想到這次交談如此不順利,紀予城對祝清之的寸步不讓非常不滿。儘管生氣,可他還是保持了些許理智,沒有與祝清之硬槓。
不像其他小導演那麼好拿捏,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