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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尼依格羅酒店的會議室。
林仲跟曹志明以及他帶來的律師對向而坐。
“林先生,我們可以退租,但是違約金不是3000萬,而是6000萬。”曹志明面無表情的說道。
“哦?理由呢?”
林仲手裡玩著打火機漫不經心的問道。
“除了3000萬的合同違約金,你方還得賠償我們門店的裝修費用,以及退租搬遷所帶來的損失!”
“根據合同,我只需要賠償違約金就行了,那多出來的3000萬,我不會承擔的!如果你覺得不合適,我們可以讓法院來判決,我有的是時間陪你們玩!”
“另外,我提醒你,合同上的條款寫的清清楚楚,我只需要提前半個月通知你們就行了。你可以熬到半個月之後再搬,我沒有意見。”
林仲完全有恃無恐。
租約合同他已經找律師看過了,就算上了法院,撐死也就賠3000萬。
而愛馬仕損失的就不是3000萬了。
業主提前半個通知,給他們一個星期的搬遷時間,如果超過這個時間,每天愛馬仕需要賠償他一天100萬的費用。
林仲都想知道到底是哪位人才跟愛馬仕籤的合同,這對他也太有利了。
按照常理,愛馬仕應該是強勢的一方,像太古裡這種商業地產,更是需要這些奢侈品品牌過來撐場子,如果沒有奢侈品品牌,再好的商業地產都感覺不夠上檔次。
但是沒想到愛馬仕籤的租約合同跟鬧著玩一樣。
難道是它們有恃無恐,覺得太古地產不會讓他們搬走?
還是覺得沒人會搞他們,所以不怕?
林仲沒有去深究的想法,反正現在合同對他有利,他無所謂。
曹志明看了一眼旁邊的律師團。
律師團的老大默默的點了點頭。
這份合同如此不合理是怎麼透過他們法務部的稽核。
這次事情之後,法務部估計要吃不了兜著走了。
曹志明感覺自己頭很痛啊!
之前在總部開會商議,根本沒去關注合同的事情。
現在看來,之前的合同都得徹查一遍,防止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他作為門店管理部的負責人難咎其責啊!
“曹經理,我可以給你們時間,半個月我等的起。”
林仲笑著說道。
“不用了,林先生,我們會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搬走!希望你付違約金的時候也能爽快一點!”曹志明擺擺手說道。
“賬號給我,我現在就可以支付!”
林仲說道。
曹志明愣了一下,這麼財大氣粗的嗎?
他跟法務甩了一下頭。
法務從公文包裡拿出賬號,推到了林仲的面前。
林仲笑了一下,拿出手機就把錢轉了過去。
等錢一到賬,曹志明就帶著人走了。
“真沒禮貌!”李心悅從會議室的屏風後走了出來氣呼呼的說道。
“習慣就好!愛馬仕的風格,你又不是第一次見!”林仲走過去摟著她說道。
“溫如言已經回姑蘇了,去做方案了!”
“她一個設計師怎麼連個助理都沒有,量尺寸這種事情也要她親自弄?”林仲問道。
“她喜歡親力親為!”
“上次國金中心的門店,你花了多少錢?”
“設計費包括裝修,一共是600萬!”
“600萬?那還算可以!”
林仲點了點頭說道。
“仲哥,我們什麼時候回姑蘇?”
“你先回去,我得去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