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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小長得就標緻,可奈何出身不好。她父親原本是化工廠裡的技術工,母親是家庭主婦,但身體不好。母親在父親因為工傷而斷了腿腳被工廠辭退後,扛起了養家餬口的責任。
文彩霞並沒有體恤家裡人的辛苦付出,成天大手大腳地花錢,覺得自己貌美,不應該過這種窮人生活。
高中畢業後,她攀上了一個小康家庭的男同學,那人經常給她送首飾,送衣服,可每每她提結婚的事,那人就支支吾吾的。後來,還乾脆消失了。
一經打聽才知道,是他家裡人嫌她出身不好,不讓他們倆在一起。
再後來,經人介紹認識了林慕的父親林剛,他長得斯斯文文的,看起來很有學問,聽聞是給非常非常有錢的人開車的,工資條件很不錯時,立馬就看上了人家。
嫁給林剛之後,她就像個大小姐一樣,什麼也不做,就等著林剛伺候自己,而林剛也覺得老婆就該寵著,對她百依百順。不久後生了林慕,也過了幾年舒心的日子。
可她本就是個不安分的人。她一邊心安理得的花著林剛的錢,一邊又覺得自己還年輕,還那麼漂亮,值得更好的人。
她知道林剛工作的地方是富人的住宅區,住得都是上層社會的人。於是,她每天打扮地漂漂亮亮的給林剛送飯。一段時間以後,真傍上了一個大款。
她立馬跟林剛提了離婚,雖然林剛不明白兩人感情好好的,怎麼文彩霞就要鬧離婚,但他挽留過,文彩霞仍是要離婚,他也做不出死纏爛打的事。
文彩霞放棄了撫養權,在離婚後住進了那個大款給她買的房子裡,做了他的地下情人。
雖然情人這個這幾個字不好聽,但是大款每月都給她好多零用錢,家裡又有保姆做飯,她過著富家千金一般的生活。
三年過去,大款厭倦了文彩霞的臉,給了一筆錢當做分手費。文彩霞拿著錢去了豐城,又認識了一個暴發戶,不過也是沒幾年就斷了關係。
文彩霞就這樣輾轉被好幾個男人包養,最後無一不是被厭棄。如今她容顏已老,還有誰願意找她做情婦。
本來拿著分手費,省吃儉用,做點小投資,也足夠她過一輩子。可問題是由奢入儉難啊!
她如今帳戶裡只剩下幾萬塊錢,所以才有在服裝店,只看不買的一幕出現。
可沒曾想到,舊地重遊,她居然遇上了自己的女兒。而且,她看起來過得很不錯,坐豪車,還有那個穿西裝的男人。她想,如果讓林慕養自己的話,應該綽綽有餘吧!
她生了幾道皺紋的臉,露出了意味深長的笑容,眼睛裡更是閃著精光。
翡翠灣這帶是匯城比較早建成的富人區。這裡的房子都帶著古色古香的味道,又有著洋樓的建築特點。
這些個充滿著神秘故事的屋宅,沒有因為時間的流逝而失去了它的光彩,反而帶著古老的底蘊成為這座城市不可缺少的標誌。
許蔚然一從車上下來,就牽住了林慕的手。觸及到她冰冷的手指,許蔚然眉間一皺。
「怎麼不多穿些?」語氣裡是掩蓋不住的責備。
林慕低頭看了一眼今天自己的裝扮。她今天穿得還是挺多的,再說了,她也不覺得冷呀!
「我不冷。」知道許蔚然可能不會信,她又繼續解釋:「我的手冷,但這不代表著我身子冷啊!我其實可暖和了!」
看著林慕凍得有些發紅的鼻子,許蔚然是覺得林慕的解釋毫無說服力可言。
「進去吧!」他將兩人相握的手,一塊塞進他羊毛大衣口袋,希望能以此把林慕的手暖熱。
許蔚然暖心的舉動,林慕自然注意得到。她雖然嘴上不說什麼,但她在許蔚然看不見的地方揚起了一抹淺淺的笑容。
當林慕在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