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小姐逃婚(二)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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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是當地著族,在城外擁有近千畝的良田,城中有兩條街的鋪面,當地的讀書人幾乎都受過李家的“資助”,此地的縣令娶了李家的女兒,此女在生產時死於血崩,僅過了半年,李家便將與此女一母同胞的次女再嫁了過去。 李家的勢力遍佈整個縣城,哪怕朝廷的政令,也比不上李家在當地說一句話。 “小姐”乃是李家三房的嫡次女,自幼即便稱不上錦衣玉食,也算得上衣食無憂,她幾乎沒出過家門,抬眼所見只有這一片小小的天地。 爹不事生產,只愛尋花問柳,且沒有長性。 家裡的妾室不過受寵幾個月便失寵,有孩子的還好說,沒孩子的甚至可能死於冬天的飢寒——僕人們捧高踩低,男主人記不起她們,女主人自然也不會為她們主持公道。 小姐總聽兄弟們說爹爹心裡苦,家裡的生意爹爹拿不到大宗,又考不上官,上頭有祖父和伯伯們壓著,只能在女色上稍稍放縱。 聽姐妹們說娘心裡苦,娘也是大家閨秀,對這個家勞心盡力,可爹爹看不見,爹爹半點不在乎娘。 可她從沒人聽過有人說婢女們苦,長工們苦,小廝們苦。 因為他們是下賤人,天生就應當苦。 而爹孃是貴人,貴人是不應當苦的,他們生來就應該得到最好的一切。 男人應當建立不世功業,受人敬仰,女人應當得到丈夫的尊重,琴瑟和鳴。 一旦得不到,他們就是苦的,他們因為這“苦”做的一切,都該被體諒。 家裡沒人明白她,她無論說什麼,在家裡人看來都是孩子的傻話。 可她看見的是婢女們的苦。 細柳是她的大丫鬟,比她大三歲,在她還年幼時就跟在她身邊,像母親一樣愛護著她,明明都是小姑娘,她穿著綾羅綢緞,細柳穿著粗布衣裳,她的手細膩潔白,細柳的手粗糙枯黃。 細柳是她家裡的大閨女,娘生病死了,爹累死了,伯伯們不願意養她,便將她賣進了李府,因生得不醜,又是清白人家出身,被派到小姐身邊做丫鬟。 她做錯了事,都是細柳受罰。 細柳不愛哭,她總是笑著。 有一年她弄壞了大姐姐親自繡的帕子,娘罵她,罰得卻是細柳。 然後細柳被拖出去,當著丫頭和小廝們的面被扒了褲子打板子。 細柳趴在床上,屁股血肉模糊,還笑著安慰她。 細柳奄奄一息,要被扔出府去自生自滅,是她絕食幾天才將細柳留了下來。 一條人命,不值一張帕子! 從那天開始,她不再相信父母兄弟們的話,人人都說她心硬,不體貼爹,不心疼娘。 人人心裡都有一道尺子。 她心裡也有一道,她也覺得自己心硬。 她看不起自己的爹,也無法理解自己的娘。 爹說:“不過是個賤婢,我是風流,又不是蠢盲,夫人自行處置吧。” 娘說:“不必與下賤人計較,看不順眼發賣了就是。” 輕飄飄的一句話。 貴賤之間隔著天塹。 難道細柳不值得更好的日子嗎? 細柳會繡帕子,會做白案,她還會編螞蚱,會唱家鄉的小曲,能揹著她在院子裡跑,能給她做小衣裳。 細柳什麼都會,細柳老實誠懇,從沒害過人,可細柳是什麼下場? 被娘送給爹,被爹玩弄,最後又被髮賣。 在她小時候,後院裡有個姨娘格外受寵,常常跟娘頂嘴,對她卻很好。 那時候她小,很為娘鳴不平,跑去找姨娘說:“你不要和娘搶爹!你這個壞女人!” 姨娘卻不生氣,而是目光復雜的看著她: “我的二小姐,誰想整日鬥得跟烏眼雞似得?那不是吃撐了沒事找事嗎?” “但男人只有那一個,呸,也不說男人,但府裡的東西就那麼多,你多了我便少了,我多了你便少了。” “這可比爭男人更可怕,若是爭男人真心,日子久了會發現也不過爾爾,可爭錢,爭權,爭利,那是過一輩子,就要爭一輩子。” “對夫人來說,我爭寵傷的是她的尊嚴。” “對我而言,我不爭寵,丟掉的是我的命。” “二小姐,你沒過過苦日子,不知道冬天沒炭的日子該怎麼過。” “我是個妾,可我也是個人,我也想吃飽飯,不想被餓死,不想被凍死。” 姨娘笑著對她說:“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