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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門也叫歸寧,女子出嫁後,首次回孃家探親叫回門,與婿偕行者謂之「雙回門」。
通常都是丈人在門口等女兒,但李牧是在門口等老孃,心情複雜,難以言說。其實整座逐鹿侯府的人,也就他一個人心裡彆扭,其他人都沒覺得有什麼,這種事情在唐初的社會中,是非常常見的事情,天底下又不是隻有李牧一個嫁老孃。
終於,遠遠望見了莒國公府的馬車,在馬車前面,還有一位騎著駿馬的白衣公子引路。婚禮那日李牧沒有參加,不認得這白衣公子是何人,李知恩眼睛尖,道:「主人,引路的那位是唐府的小少爺唐觀,長得俊秀吧。」
李牧耷拉著臉瞪過去,道:「俊秀個屁,小丫頭片子懂什麼?你給我記住了,他這個模樣,叫做娘娘腔,這種男人是最靠不住的,以後給我離他遠一點!」
「哦……」小丫頭鼓了鼓嘴,趁著李牧不注意,吐了下舌頭,躲到他身後去了。
說話的工夫,車馬已經到了府門口。離得近了,李牧看得清楚,這個叫做唐觀的小子,長得確實是挺帥,要是換上後世的衣服,完全就是一個所謂的『小奶狗』的樣板,李牧癟了下嘴,對這小子的第一印象直線下降。
「兄長,初次見面,小弟唐觀,請兄長多多指教。」白衣少年從馬背上下來,一鞠到底,禮數做足,臉上的笑容也是如沐春風般,讓人看著更來氣了。
這種來氣,倒不是說這個人有什麼討厭的地方。而是完全地出於嫉妒心理,就像後世很多女孩子,自己腰上有游泳圈減不下來,看到別人發馬甲線的朋友圈,多半也會酸溜溜地說一句瘦有什麼用……其實就是嫉妒。
李牧也是嫉妒,他也很想長成唐觀這樣,但是無奈這一世他出身邊陲,日曬風吹,把他吹得黑不溜秋,現在還好些,他在突厥大營被俘的時候,臉都是爆皮的,更沒法看。他與唐觀之間的區別,差不多類似於後世務農的小夥和偶像男團成員,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李牧按捺住心裡的嫉妒感,也拱了拱手,道:「賢弟客氣了,兄長我山野村夫出身,能指教你什麼?愧不敢當,請進請進,就當自己家裡一樣,不必拘束。」
這時孫氏和唐儉也從馬車上下來了,李牧趕緊過去見禮。孫氏年歲並不算大,再加上已經嫁給了唐儉,煥發出了第二春,容顏氣色更勝往昔,加之錦衣華服的映襯,已經看不出在馬邑時候的模樣了。李牧不禁在心中感慨,這人靠衣裝馬靠鞍,確實不是說說而已啊。
酒宴早已備下,把一應人等迎入府中,即刻開席。
看得出孫氏在唐府過得很是舒心,眉梢眼角都是喜色。唐儉也是真心喜歡孫氏,吃飯的時候,眼睛都在她身上流連。李牧看在眼中,心裡也替孫氏高興。若按照門當戶對來說,孫氏和唐儉怎麼都不可能走到一起,但眼下倆人如膠似漆,不得不令人感慨因緣的奇妙。
「兒啊,娘想到一件事,想要跟你說說。」
酒過三巡,孫氏忽然開口。李牧趕緊放下碗筷,道:「娘,有什麼事您就說,兒子照做就是了。」
「娘昨日跟觀兒聊天,說起了他讀書的事情。娘就想到了你,兒啊,你現在是縣侯了,可你沒讀過書,大字不識一個,這怎麼行啊。娘打算讓你也去弘文館念書,你意下如何?」
「我……這……」李牧張了張嘴,不知道說什麼好。原來的李牧,確實是不認字。但現在的李牧,認字啊,還認得不少呢,常用字三千五,基本全認識啊,大學本科畢業,總不是白讀的吧。雖然唐朝的字,有些繁體跟後世不太一樣,但是看著猜也能猜個八九不離十了,閱讀起來也沒障礙,怎麼能說是不識字呢?頂多是不會用毛筆,寫得難看而已!
可是這話又不能說,怎麼解釋?孫氏印象中的李牧,就是不認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