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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這是昨天我向你們駐守的速食店的老闆討來的。&rdo;關振鐸神情肅穆地說:&ldo;聽老闆說,如果有顧客以電話下單,或人太多的時候,他就會記下訂單,用的就是這種常見的a7尺寸拍紙簿,這一直放在櫃檯附近。當我第一次看到那張紙時,我就想起茶餐廳服務生用來記點菜的拍紙簿,加上信件數量和吃了一口的飯盒等異樣,我就知道該到哪兒找證物。這種拍紙簿的紙張是以書釘釘好,紙片撕下來時,會遺留小部分在拍紙簿的簿脊上,我已經找到跟字條頂部相符的那一頁,只要交給鑑證科或法證部,我敢保證那是完美的吻合……&rdo;
&ldo;慢、慢著!&rdo;&r;tt打斷關振鐸的話,說:&ldo;這一定有什麼誤會!如果真的是我告密,通知匪徒有危險,那之後完全說不通啊!我不可能是內應,因為三倡賊人都是我槍殺的,如果說我是藉此破壞高督察的行動,好讓自己跟石本勝單打獨鬥搶功勞,那不是很無稽嗎?試問哪一個正常人會冒這種險,以六發點三八子彈跟兩把ak47對抗?就連我也覺得太瘋狂吧!為了邀功不值得冒生命危險啊!&rdo;
&ldo;但為了掩飾謀殺便值得了。&rdo;
關振鐸淡淡地說出這句話,令tt啞口無言,以複雜的表情盯著對方。
&ldo;死者之中。&rdo;關振鐸直視著tt雙眼,&ldo;有人是在槍戰&l;前&r;被殺的‐‐你把那個人混進受害者裡了。&rdo;
關振鐸取出兩張照片,放在面前的茶几上。那是在現場拍攝、4號房死者林芳惠和賓館老闆趙炳的屍體照片。
&ldo;我到現場時距離槍戰已有二十分鐘左右,待調查人員完成基本的搜證後,我在現場走一圈時已是一眾死者死亡後四十至五十分鐘,當時我沒察覺異樣。&rdo;關振鐸指著照片,說:&ldo;可是,當我看到這批照片時便發覺有問題。這兩張照片是搜證人員在差不多的時間拍攝的,趙炳被ak打中,血花四濺,血液仍呈鮮紅色;但林芳惠傷口流出的血液已有凝固現象。血液暴露在空氣中,會隨著時間凝固,顏色會愈來愈深,最後甚至會凝結成塊,跟淡黃色的血清分開。按道理,林芳惠跟趙炳被殺的時間頂多隻有一分鐘之差,可是照片上血液凝固程度的差異,卻有十至二十分鐘。當然,時間愈久,分別就愈不明顯,四十分鐘前死亡和一個鐘頭前死亡所留下的血跡,幾乎沒有分別,那便是我在現場看不到漏洞的原因。&rdo;
tt沒有作聲,關振鐸就繼續以平淡的語氣說下去。
&ldo;鑑證人員對槍戰過程不清楚,這十數分鐘的差異並不足以引起注意,而一般探員對血液變化程度並不敏銳,這便成為一個盲點。更重要的是,因為對手是殺人如麻的石本勝,沒有人會猜想到,現場居然氣巧合地&rdo;在槍戰爆發前十五分鐘發生另一宗謀殺事件。&rdo;
&ldo;關警司,你也說&l;巧合&r;了,這種推論只是一種臆測,難以令人置信。&rdo;tt為自己辯白。
&ldo;乍看是巧合,但實質上是一次釜底抽薪、因為沒有退路而做出的操作。&rdo;關振鐸若無其事地說出沉重的話。&ldo;我問過速食店老闆,亦向在醫院留醫的警員範士達求證,你在事發當天十二點四十分左右離開了一會,大約十分鐘。範士達說那是上廁所和小休的安排,但我相信,你當時並不是&l;小休&r;。你利用那短促的時間空檔,到海洋賓館跟林芳惠見面。&rdo;
關振鐸掏出記事本,翻開一頁,說:&ldo;我向電話公司取得事發當天從海洋賓館撥出的所有電話紀錄,十一點開始,有五通電話從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