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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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卿放下電話,這官司是不用打的,鐵定他們贏,關鍵是要做足面子。
放下電話,文卿看著已經站在門口準備走的伍兵,沒想到世界上還有比她起的早的人!竟然樂了,“這麼早?”
“啊!對,早點去。我想看看今天都有哪些郵件可以送,儘量多送一些。”
他們的工作有提成,一份快件提一分錢,加上底薪,掙得是辛苦錢。
文卿指指桌子上熱好的牛奶和點心,“吃了再走吧!”
“不了,你吃吧!”伍兵擺擺手,拉開門走了出去。
文卿若有所思的看著他的背影,不知道是該欽佩他還是嘲笑他?
到了辦公室,開啟資料一看,文卿有點不想接。
米倍明,男,43歲。妻子和他同歲。這個案子可以概括成三個字——陳世美。但是,這個陳世美懂法律,而且,這個鍘美案中的包公是陳世美一夥的。所有的矛頭都指向秦香蓮,最重要的是陳世美有證據證明秦香蓮有外遇,外遇的物件是秦香蓮的青梅竹馬。
文卿拿起那張照片端詳,這個秦香蓮眉眼不突出,而且胖胖的過於富態。但是嘴角的法令紋讓她那張富態的臉有些嚴厲,眼角和額頭的層疊的皺紋說明曾經艱辛的生活。
下午,米倍明過來,西裝革履,手腕上是皮質的江詩丹頓男表,拿在手裡的車鑰匙環上是120度等分的圓圈,有錢人啊!雖然肚子有些大,但是金錢堆起的風度依然翩翩飄逸,紳士是足夠的。
這種案子,代理費不低,罵聲也不低。她記得以前做助理的時候就被人當庭指著臭罵:“你是不是女人,遲早有一天你會遭報應的!”
揉揉額頭,文卿苦笑了一下。既然當了律師,就沒想做自己是女人。
嚴律師打電話問朱光塵的案子,朱光塵就是宋沙妹妹宋雨死亡一案的犯罪嫌疑人,也是文卿的被代理人。文卿說準備下午去見見,嚴律師讓她小心宋沙。因為,宋沙已經放出話來,說護著朱光塵的人就是他的敵人。許多律所都不得不想辦法推了……
嚴律師話鋒一轉問起昨天書包被搶的事情,文卿簡單的把事情經過說了一遍,那邊只是嗯嗯的幾聲,說了些平常叮囑的話,便掛了。文卿知道,這是有含義的。今後,凡是和宋沙有關的動態,都要向老頭兒彙報。
一會兒,郵箱裡蹦出一封新郵件。嚴律師轉過來的,米倍明今天要來見她。時間是下午四點左右,文卿看了看錶。朱光塵的會見在下午一點,借下車,自己開著應該來得及。
文卿在學校就把駕照拿下來,只是原來韓達有車,自己又摳門想買房子,所以能蹭就蹭,一直沒有買車。
第 4 章
十一點多,離開律所。看守所在郊區,位置很偏。文卿一邊開車一邊在腦子裡過朱光塵的案子。車子蹭的是嚴律師的本田雅閣,一點創意也沒有,圖人家好看便宜。日本強佔釣魚島的時候,北京學生狂砸日本車,老頭一度後悔買錯了國家。但是風頭一過,尤其是油價上漲之後,他又樂的屁顛屁顛的到處炫耀。
文卿每次借車回來都會把油加滿,所以大家都喜歡借給她。尤其是車裡油不多的,更會主動問文卿要不要借車?文卿以為老頭今天車子也沒油了,因為他主動問文卿過去要不要開車,真是天下紅雨!可是上車一看,老頭才加滿的,不知道發了什麼神經,突然慷慨了!
話是這麼說,文卿心裡卻緊張起來。非有大難,嚴律師不會這麼緊張。他一定是知道什麼,卻沒有告訴自己。
但是,這個案子除了那個胡攪蠻纏的宋沙外,還有什麼問題呢?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朱光塵,已經供認不諱,檢方的證據也很充足,人證物證證人證言相互佐證,幾乎無可挑剔。
朱光塵家裡很窮,父母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