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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頭子哼了一聲。“最近女記者太猖狂,搶新聞搶得兇,不給她們一點教訓不行了。”
阿南盡職地繼續報告。“她回車邊接手機……啊,她要開車走了。”
“去查出那個女人是誰!”頭子冷酷地說道。“我的生意動輒千萬,別讓黃毛丫頭給破壞了!”
“是,老大。”阿南銜命而去。
聽從烙威的指示,歡晨把車開到主要幹道旁;等了約莫一刻鐘,終於看到阿忠在路的那頭出現了。
他是個二十二歲的大男孩,一頭染過的金髮,隨時歪著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磯的排骨身材套著花襯衫和海灘褲,站出來就像專混街頭的春風少年兄。
半年前,他搶了歡晨的皮夾,烙威教訓他一頓之後,反而將他收為門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壞,很肯學習;被收服後,對歡晨尤其尊重。
他衝過來,雙手高舉像抵達終點的馬拉松選手。“歡姐!”
“阿忠,你怎麼用跑的過來?”她驚訝極了,山路跑起來可不輕鬆啊。
“安啦,我曾經是長跑選手,這點路難不倒我!”
“上車吧!”歡晨嫣然一笑,抽了幾張面紙讓他擦汗。
兩人上車後,阿忠指點方向。“看不出來像歡姐這麼伶俐的人,居然會迷路。”攝影工作室的事務由她一手包辦,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卻搞不定方向感,看來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話。
歡晨乾笑了兩聲。
“好像只有在這種時候,我才會略勝歡姐一籌。”春風少年兄得意地說著。
“別再糗我了。我是路痴,這早就不是新聞了,好嗎?”歡晨痛苦地呻吟。
“只是每一次發生,都更加讓人難以置信啊。”阿忠指揮若定,因為“天生我材必有用”而喜形於色。
她趕緊轉個話題。“對了,你過來找我,就沒有人當烙威的助手嘍?”
“怎麼沒有?”阿忠不屑地撇撇嘴角。“”悠悠軟膏“正纏著威少呢。”
原來阮悠悠也跟來了,她早該聯想到的。歡晨揚了揚眉。連阿忠都知道“悠悠軟膏”,可見這玩意兒真的很有名。
“她姓阮,你應該稱呼她為”阮小姐“。”她溫和地糾正渾身草莽氣的阿忠。
“我不喜歡這女人!”阿忠直言不諱。媽的,大家都是江湖人,說話何必拐彎抹角?“她是不會太討人厭,比起其他靠威少撐腰、給臉色看的女人是好很多,不過我還是覺得她怪怪的。”
歡晨微微一笑。“她只是漂亮了一點,那不叫作”怪“。”
阿忠像是沒聽到她說話似的,逕自一擊掌。“對了,我知道是哪裡怪了。”他得意地公佈答案。“只要不是歡姐,任何女人站在威少身邊都很怪!”
聽到這話時,歡晨閃神地纖手一滑。
“啊──啊──小心山溝啊!”阿忠抓住手把狂叫,差點嚇得屁滾尿流。
歡晨連忙回神,扶穩方向盤,阿忠用力拍打胸膛。“好裡家在!歡姐,在我成為全臺灣最屌的攝影師之前,我不想死啊!”他大口喘氣。
歡晨也嚇著了。她在做什麼?“我……我也不想死。”
“那就好好開車嘛。”看來,他應該自願當歡姐的司機。佛家不是說,救人一命,勝造好幾間廟嗎?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喔,好。”歡晨輕喘,繼續啟動,慎重地警告。“別再說那種話了。”
“什麼話?”
“我和烙威只是好朋友,是要當一輩子的好哥兒們;站在他身邊的女人,永遠不會是我。”她愉悅地說著,語氣過分輕快,以掩飾悽然的心情。
阿忠這才想起本來在談些什麼。“不能更進一步的話,那多可惜啊!”
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