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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兜裡掏出隨身攜帶的美術刀,在大橋的欄杆上小心翼翼地刻著字。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開始習慣於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刻東西,或者一句話,或者一個表情,只要能用美術刀一筆一畫地刻著,我的心裡就會有莫名的滿足感。
一刀又一刀,狠狠地,這樣的力道會帶給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李梅,不得好死!張瑞澤,不得好死!
這兩個人是我活到現在最恨的人。一個扼殺了我的單純美好,一個侮辱了我僅有的自尊。有時候他們就好像如來佛祖一般,把我這個不會七十二變的孫大聖壓在五指山下,讓我永世不得解脫。
晚上八點多起風了,大橋上的風呼呼地吹,我的臉開始僵硬,一絲表情也沒有,我收起我的美術刀開始往家走。
很奇怪,我突然很想赤腳走路,於是我就把鞋子脫下來,抱在懷裡。光著腳走在滿是玻璃和小石子的馬路邊緣,腳心立馬被硌得生疼,揪心。
鞋子是路邊攤上那種十塊錢一雙的布鞋,很容易髒。而它一旦髒了就會顯得破舊極了,灰色的布料上零零散散地點著一些油漬。每次在學校我都不敢把腳在人前伸出來,我會讓又長又肥的校服褲子遮住大半個腳面,這樣才敢站在操場上和大家一起做操。
路過小公園時我又看見了張瑞澤。他正坐在我每晚都坐的長椅上左顧右盼,我的腦子裡忽然不知廉恥地冒出一個怪異的念頭:他是在等我。這個念頭很快就被我踢出腦外,像只受了極大衝力的足球,飛出球場,不知去向。
他在我看見他的同時也看見了我。他的眼神和半個臉龐被路燈的陰影藏了起來,我看不到他是怎樣一種神情,但他朝我擺了擺手,意思好像是讓我過去。
我想無視他往家走,卻始終站在原地沒有動。
我想到了破爛的居民樓,想到了小區裡隨處可見的垃圾和腐爛的蔬果散發出來的惡臭。如果我這樣走回屬於我的破爛的家屬區,他一定會緊隨其後跟去一探究竟。我不能讓這一切展現在他面前。
見我沒有動,他起身向我走過來,他的視線在我臉上停留了幾秒後就開始往下遊走。他看見了我懷裡抱著的破鞋,看見了我光著的腳丫子,以及腳上被石子和玻璃弄傷的痕跡。
他在我面前站定,蹲下身示意我爬到他背上去。我詫異地退後幾步,結結巴巴地說:「你要幹什麼?」
他沒有回答我,一把抓住我的腳踝把我拽了回來,然後把我像麻袋一樣扛了起來。我還沒來得及掙扎就被他扛到了長椅上放下,他放下我後就開始檢查我的腳心,像實習醫生一般。
我緊張地看著他,不叫喊也不動,任他把我的腳託在手裡左看右看。
也許是腳上的疼痛真的讓我難以忍受,或許是心臟像要麻痺了一樣的感覺很舒服,總之我沒有推開他。我傻傻地想:或許是他承認自己考不過我來向我求饒了,這樣一個可以損他的機會我又怎能輕易放過?
終於,他抬起頭,還是那種慵懶的神情:「腳心上有塊玻璃扎得很深,需要消毒後用針挑出來。我去附近的藥店買藥,你等著。」
「等等,」我叫住他,「你突然這麼熱情有什麼目的,是害怕期末考試考不過我,來求饒的嗎?」
「我說過,」他轉身看著我,慵懶又不耐煩,「沒有實力的笨蛋沒有權利用這種語氣對我說話。還有,我不是求饒也不是樂於助人,只是今天心情很糟糕,我的馬可走丟了,我害怕它會遭遇什麼不幸,所以想做些好事來為它祈禱,沒想到被你誤會了。」
「馬可?」
「我的牧羊犬。」
牧羊犬!這真是可笑,原來我竟命賤到如此地步,連狗都不如!
我咬緊嘴唇,跳下長椅,忍著腳底的疼痛開始往家跑。我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