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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想懶得和她打嘴炮,從她身邊走了過去。
但錯身而過的時候,林紅卻突然說了句:「俞想,我們走著瞧,鹿死誰手還不一定呢。」
俞想自然不會將她的口出狂言往心裡去,他和聶律師早已準備充分,他們證據充足,於情於理都是有力的一方,如果能在庭前調解解決最好,如果不能,那他們也不怕打官司。
俞想跟著聶律師往法庭走去,但剛走出去幾步,他就看見法庭前圍了裡三層外三層的記者,人人都端著鏡頭握著話筒,在等著當事人的出現。
「靠,這陣仗,絕對是有人放出去了訊息。」聶律師暗自咒罵了一句。
他打慣了明星的官司,知道就算當紅明星涉訴的案件,在法院門口圍堵的記者都不一定會多。一是由於這類訊息不像是機場行程,黃牛們不敢大肆倒賣。二也是明星們通常會選擇不公開開庭,即便蹲到了也得不到一手訊息。
所以,以現在的人數,應該是對方特意將訊息散了出去,甚至有可能請了水軍。
「沒關係,」俞想冷眼看著熙熙攘攘的人群,「會不會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還不一定呢。」
「好,」聶律師身經百戰,也瞬間冷靜下來,「我們的計劃已經萬無一失,只要發揮正常就好。」
這是俞想第一次站在法庭上,雖然只是庭前調解,但那種莊嚴和肅穆感卻絲毫不見減少。
這樣的場合會莫名給人帶來一種精神壓力,尤其當穿著制服的法官走進來時,這種壓力更甚。
庭前調解不像是訴訟一樣流程森嚴,最重要的就是當事人的意志。
俞想方的訴求是不支付違約金,而藝星傳媒則是需要俞想全額支付違約金。
雙方表達清楚了自己的訴求,又拿出了證據來支撐自己的論證。但都無法達成共識,眼看就要陷入僵局。
審判長和審判員對視了一眼,眼看就要宣佈調解失敗時,林紅卻突然舉手:「審判長及合議庭,我方還有一件證據。」
看著林紅志得意滿的神情,俞想突然有了種不祥的預感。
只見林紅從證物袋中拿出了一份檔案:「我方有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一份,上面對解約情況有額外規定。」
什麼?!
補充協議?俞想將所有的檔案類材料全都認真翻閱過,根本不存在什麼補充協定。
所以林紅手中的這份檔案究竟是哪裡來的。
聶律師顯然也沒預料到這種情況。他壓低聲音問俞想:「這是怎麼回事?」
「我不記得我簽過。」俞想眉頭緊鎖。
只聽林紅開始讀起了協議:「補充協議約定,若甲方和乙方因任意原因解約,乙方有權收回「盛夏懷想」這個帳號,並且甲方在三年內禁止從事直播相關職業。」
話音剛落,俞想和聶律師都愣在了原地。
這個協議可謂惡毒至極,收回帳號意味著俞想辛苦積攢的粉絲和人氣全部化為泡影,他這段時間做的一切全都是為別人做了嫁衣。
而且這個行業更新換代飛快,別說是三年,就連三天不直播,觀眾就會流失不少。
否則怎麼會有主播一播就是十幾個小時,甚至還有連播幾天幾夜的存在。
而三年禁播,則相當於直接將他踢出了這個行業,三年後不可能會有人再記得俞想這個人,記得他曾經是個多麼優秀的畫手。
但俞想對這個補充協定絲毫沒有印象,他能確定的是,如今家中沒有這個協議,但他剛才看了,這個簽名又確確實實是原主的。
突然,俞想的腦中出現了一段記憶。
當時公司拿了一摞協議讓他簽,直接在需要簽名的位置給他畫了圈,他也就順勢簽下了名字,沒有再一點點檢